GB/T 25684.12-2021 土方機械 安全 第12部分:機械挖掘機的要求
- 發表時間:2023-01-24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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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機械挖掘機的安全要求,規定了土方機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或預知的合理誤操作條件下應用時,與其相關的所有重大危險、危險狀態和危險事件(見GB/T 25684.1-2021的附錄A);并規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維護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險、危險狀態或危險事件引起的風險的技術措施。
本文件與GB/T 25684.1(規定了兩個或更多的土方機械族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文件的特定要求優先于GB/T 25684.1的通用要求。
如果預計與其他工作裝置或附屬裝置如鉆機、打樁和拔樁設備與移動設備(如軌道、行走腿、浮碼頭和船舶)或固定的底盤等聯合應用時,本文件也適用于該類型的機械挖掘機、底盤和上部結構,本文件沒有規定與上述附加設備或附屬裝置相關的具體危險。
本文件適用于ISO6165定義的機械挖掘機。
本文件不適用于在本文件實施前制造的機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5684.1-2021 土方機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 20474-1:2017,IDT)
ISO 4310 起重機 試驗規范和程序(Cranes-Test code and procedures)
注:GB/T 5905-2011 起重機 試驗規范和程序(ISO 4310:2009,IDT)
ISO 5010 土方機械 輪胎式機器 轉向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Wheeled machines-Steering requirements)
注:GB/T 14781-2014 土方機械 輪胎式機器 轉向要求(ISO 5010:2007,IDT)
ISO 6014 土方機械 行駛速度測定(Earth-moving machinery-Determination of ground speed) 注:GB/T 10913-2005 土方機械 行駛速度測定(ISO 6014:1986,MOD)
ISO 6165 土方機械 基本類型 識別、術語和定義(Earth-moving machinery-Basic types-Identification and terms and definitions)
注:GB/T 8498-2017 土方機械 基本類型 識別、術語和定義(ISO 6165:2012,IDT)
ISO 7546 土方機械 裝載機和正鏟挖掘機鏟斗 容量標定(Earth-moving machinery-Loaderand front loading excavator buckets-Volumetric ratings)
注:GB/T 21942-2008 土方機械 裝載機和正鏟挖掘機的鏟斗 容量標定(ISO 7546:19863,MOD)
ISO 10262:1998 土方機械 液壓挖掘機 司機防護裝置的試驗室試驗和性能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Hydraulic excavators-Laboratory tests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opera-tor protective guards)
注:GB/T 19932-2005 土方機械 液壓挖掘機 司機防護裝置的試驗室試驗和性能要求(ISO 10262:1998,MOD)
ISO 15219 土方機械 機械挖掘機 術語和商業規格(Earth-moving machinery-Cable excava-tors-Terminology and commercial specifications)
注:GB/T 22357-2008 土方機械 機械挖掘機 術語(ISO 15219:2004,IDT)
ISO 20474-1 土方機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Safety-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注:GB/T 25684.1-2021 土方機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 20474-1:2017,IDT)
IEC 60204-32 機械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32部分:起重機械技術條件(Safety of machinery-Electrical equipment of machines-Part 32:Requirements for hoisting machines)
注:GB/T 5226.32-2017 機械電氣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32部分:起重機械技術條件(IEC 60204-32:2008,IDT)
3 術語和定義
ISO 20474-1和ISO 15219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機械挖掘機 cable excavator
由鋼絲繩操作上部結構的挖掘機,主要用拉鏟、正鏟或抓斗進行挖掘作業;用夯板夯實物料;用鉤或球進行破碎作業;以及用專用的工作裝置及附屬裝置進行物料的搬運。
注1:見附錄B的圖例。
注2:挖掘機的定義見ISO 6165或ISO 20474-5。
[來源:GB/T 8498-2017,4.4.3,有修改]
3.2
動臂起重系統 boom hoist system
由下動臂、上動臂、動臂頭桿組成的動臂系統、A型架和動臂起重絞盤系統組成。
3.3
提升系統 lift system
用于土方、破碎、壓實和物料搬運(如用吊鉤總成)作業的主絞盤系統。
3.4
回轉 swing
挖掘機上部結構相對于在地面上固定基準車架的旋轉。
3.5
作業回轉速度 working swing revolution speed
上部結構按輸入的最大回轉指令從靜止位置旋轉到180°時的回轉平臺轉速。
注:單位為轉每分(r/min)。
3.6
回轉減速角 decelerating swing angle
回轉運動從作業回轉速度減速到完全停止時所轉過的角度。
注:單位為度(°)。
3.7
回轉力矩 swing torque
驅動上部結構相對于底盤回轉的力矩。
注:單位為牛米(N·m)。
3.8
回轉行車制動器 swing service brake
使上部結構回轉減速且可使其停止在任意位置的裝置或系統。
示例:摩擦式制動器,電動制動器,靜液壓或其他液壓操作的制動器。
注:見附錄A.
3.9
回轉駐車制動器 swingparking brake
將停止的上部結構保持在其固定位置(例如運輸位置)的裝置或系統。
注:見附錄A.
4 安全要求和防護措施
4.1 一般要求
機械挖掘機應符合ISO 20474-1中沒有被本章特定要求所修改的安全要求和防護措施。
4.2 司機操作位置
4.2.1 一般要求
GB/T 25684.1-2021中4.3及以下附加條款(4.2.2和4.2.3)適用于本文件。
4.2.2 滾翻保護結構(ROPS)
GB/T 25684.1-2021中4.3.3不適用于機械挖掘機。
4.2.3 司機的保護擋板
機械挖掘機應能安裝司機的保護結構(頂防護裝置和前防護裝置)。
制造商應提供保護結構(頂防護裝置和前防護裝置),并由用戶根據存在的應用風險進行選擇。保護結構應符合ISO 10262:1998第7章的內容。
4.3 司機的操縱裝置和指示器
4.3.1 駕駛及轉向控制
GB/T 25684.1-2021中4.5.1、4.6.1及以下例外適用于本文件:
如果上部結構不在正常駕駛方向,則駕駛和轉向控制裝置的動作不需要對應于預期的運動方向。
4.3.2 報警指示器
GB/T 25684.1-2021中4.5.1適用于本文件,在司機位置或其他相關位置應配備報警指示器,提醒司機已啟動自由放落操作(見4.6.2)和未啟動拉鏟鏟斗、抓斗和正鏟工況的載荷力矩限制裝置(見4.7.1)。
4.4 轉向系統
GB/T 25684.1-2021中4.6及以下例外適用于本文件。
GB/T 25684.1-2021中4.6.2僅適用于按ISO 6014測量的行走速度大于30km/h的橡膠輪胎式機械挖掘機。
對于行走速度≤30km/h的橡膠輪胎式機器,除緊急轉向要求外,應采用ISO 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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