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788-2021 核電廠安全級電力系統準則
- 發表時間:2023-02-08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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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核電廠:
a) 安全級電力系統的主要設計準則和設計措施,這些準則和措施能使安全級電力系統在適用的設計基準事件引起的工況下滿足其功能要求;
b)安全級電力系統的試驗和監測要求;
c) 多機組核電廠共用的安全級電力系統的準則;
d)安全級電力系統的文檔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單機組和多機組核電廠下列系統和設備的安全級部分:
——交流電力系統;
——直流電力系統;
——儀表和控制(18.C)用電力系統。
本文件不適用于優先電源、機組的發電機及其母線、發電機斷路器、主(即升壓)變壓器、輔助(即廠用)變壓器、啟動變壓器、至核電廠開關站的連接線、開關站、輸電線和輸電網絡(見圖2和圖3)。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204 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
GB/T 7163 核電廠安全系統的可靠性分析要求
GB/T 9225 核電廠安全系統可靠性分析一般原則
GB/T 12727 核電廠安全級電氣設備鑒定
GB/T 12790 核電廠安全級電氣設備和系統文件標識方法
GB/T 13177 核電廠優先電源
GB/T 13284.1 核電廠安全系統 第1部分:設計準則
GB/T 13286 核電廠安全級電氣設備和電路獨立性準則
GB/T 13538 核電廠安全殼電氣貫穿件
GB/T 13626 單一故障準則應用于核電廠安全系統
GB/T 13629 核電廠安全系統中數字計算機的適用準則
GB/T 14546 核電廠直流電力系統設計推薦實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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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028.2 核電廠用蓄電池 第2部分:安裝設計和安裝準則
NB/T 20028.4 核電廠用蓄電池 第4部分:維護、試驗和更換方法
NB/T 20089 核電廠安全級電力系統及設備保護準則
NB/T 20090 核電廠安全級電力系統預運行試驗要求
NB/T 20485-2018 RK 核電廠應急柴油發電機組設計和試驗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可接受的 acceptable
經核電廠安全分析證明是符合要求的。
[來源:GB/T 13284.1-2008,3.1]
3.2
被驅動設備 actuated equipment
用以完成保護動作的原動機和執行設備的組合。
注:原動機的例子有汽輪機、電動機和電磁線圈等。執行設備的例子有泵和閥門等。
3.3
驅動裝置(驅動器)actuation device(actuator)
直接控制執行裝置動力的設備,例如控制配電和用電的斷路器和繼電器以及控制液體或氣體的先導閥。
[來源:GB/T 4960.6-2008,4.4.33,有修改]
3.4
行政管理 administrative controls
法律、法令、指示、程序、政策、習慣做法授予的權利與職責。
3.5
輔助支持設施 auxiliary supporting features
為安全系統完成其安全功能提供服務(如冷卻、潤滑和動力源)的系統或設備。
[來源:GB/T 13284.1-2008,3.5]
3.6
通道 channel
系統內相互連接的幾個部件發出單一輸出信號的配置。
注:在單一輸出信號與來自其他通道(如監測通道或安全驅動通道)的信號結合在一起的地方,通道就告終止。
[來源:GB/T 4960.6-2008,4.1.30,有修改]
3.7
安全級 class 1E
核電廠電氣設備和系統的一個安全級別,它們是完成反應堆緊急停堆、安全殼隔離、堆芯冷卻以及從安全殼和反應堆排出熱量所必需的,或者是防止放射性物質向環境大量排放所必需的。
注:安全級(1E級)是功能性的術語。設備和系統只有完成本部分分別列舉的功能才能劃歸安全級,不應根據其他功能將系統或設備定為安全級。
[來源:NB/T 20063-2012,2.27]
3.8
設計基準事件 design basis events
為確定構筑物、系統和部件可接受的性能要求,在設計中采用的假想始發事件。
[來源:GB/T 13284.1-2008,3.10]
3.9
可探測故障 detectable failures
可以通過定期試驗鑒別的故障,或通過報警或異常顯示發現的故障。
注:在通道級、序列級或系統級測出的部件故障都是可探測故障。可判別但不可探測的故障是通過分析來判斷的故障,這類故障不能通過定期試驗發現,也不能通過報警或異常顯示發現。
[來源:GB/T 13284.1-2008,3.11,有修改]
3.10
序列 division
與其他冗余系統或設備組在實體、電氣和功能上保持獨立的某一給定系統或設備組的名稱。
[來源:NB/T 20063-2012,3.1.20,有修改]
3.11
專設安全設施 engineered safety features
為限制或緩解反應堆事故后果而專門設置的安全系統,包括安全殼隔離系統、應急堆芯冷卻系統、安全殼噴淋系統和安全殼氫氣控制系統等。
[來源:GB/T 4960.6-2008,4.4.39]
3.12
執行裝置 execute features
由電氣設備和機械設備及其連接部件組成,接到來自監測指令設施的信號后,執行與安全功能直接或間接有關的某一功能。
注:執行裝置的范圍是從監測指令設施輸出端開始,到(并且包括)被驅動設備與過程的耦合處為止。
3.13
獨立性 independence
設備的一種狀態,在該狀態下,冗余的設備不會因任何單一設計基準事件(如水淹)而同時失效。
[來源:GB/T 13286-2008,3.11]
3.14
隔離裝置 isolating device
用于防止因一部分電路故障而導致其他部分或其他電路產生不可接受的影響的一種裝置。
[來源:GB/T 13286-2008,3.12,有修改]
3.15
負載組 load group
一個序列內由一個共用電源供電的母線、變壓器、開關設備和負載的組合。
3.16
組件 module
構成一個單獨的裝置、儀表或設備的互相連接的部件組合。
注:一個組件能作為一個單元斷開、拆卸和使用備件更換,它有固定的功能特性,可作為一個單元被試驗。只要符合此定義,一個組件可以是一臺大型裝置的一塊印制電路板、一個可抽出的斷路器或其他子組件。
[來源:GB/T 13284.1-2008,3.14,有修改]
3.17
非能動反應堆設計 passive reactor desi
一種反應堆設計,通過利用流體密度差、熱傳導、壓縮空氣或其他自然力來取代使用大型安全級部件用于事故和運行事件響應。
3.18
動力源 power sources
為產生或轉換動力所必需的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及其連接件。
注:本文件中動力源即電源。
[來源:GB/T 13284.1-20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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