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091-2021 智能變電站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安全措施要求
- 發表時間:2023-03-02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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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智能變電站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相關二次設備及二次回路現場工作應遵循的總體要求、二次安全措施流程、二次安全措施制定要求、二次安全措施執行要求和二次安全措施恢復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智能變電站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相關二次設備及二次回路的現場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0840.7 互感器 第7部分:電子式電壓互感器
GB/T 20840.8 互感器 第8部分:電子式電流互感器
GB 26860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DL/T 860(所有部分)變電站通信網絡和系統
DL/T 995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GB/T 20840.7、GB/T 20840.8、GB 26860、DL/T 860(所有部分)、DL/T 995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 總體要求
4.1 智能變電站現場工作中除執行GB 26860規定外,還應遵守本標準關于二次安全措施的規定。
4.2 現場作業人員應了解工作地點、工作范圍、電氣主接線、相關一次設備和二次設備運行情況,熟悉繼電保護、電網安全自動裝置及相關二次回路,充分評估現場作業對相關二次設備或回路的影響。
4.3 現場工作應遵守工作票、操作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標準化作業和風險辨識等相關規定或制度。
4.4 應做好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管控工作。
4.5 現場工作應遵守信息安全相關規定和制度,進行聯機、文件拷貝等信息化操作時,應使用專用電腦和安全的存儲介質。
4.6 現場工作過程中,遇到異常情況或斷路器跳閘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現狀,待查明原因。確定與本工作無關并得到許可后,方可繼續工作。若異常情況或斷路器跳閘是本身工作所引起,應保留現場并立即通知運維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5 二次安全措施流程
5.1 現場作業二次安全措施流程應按下列順序執行:
a)作業前準備;
b)編寫工作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操作票并履行審批手續;
c)執行工作票或操作票中的二次安全措施;
d)記錄相關設備壓板、切換開關、把手等工作許可時的狀態;
e)執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中的二次安全措施;
f)開展現場檢修試驗等工作;
g)恢復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中的二次安全措施;
h)恢復相關設備壓板、切換開關、把手等至工作許可時狀態;
i)終結工作票并恢復c)所執行二次安全措施。
5.2 工作前應做好準備,了解工作地點、工作范圍、一次設備及二次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措施、試驗方案、上次試驗記錄、圖紙、配置文件、整定值通知單、軟件修改申請單,檢查儀器、儀表等試驗設備是否完好,核對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軟件版本號。
5.3 工作前應了解現場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必要時提前對工作現場進行勘察。
6 二次安全措施制定要求
6.1 工作票或操作票安全措施要求如下:
a)應注明需要停電的一次設備和需要停用的保護裝置,以及開工前需實施的物理隔離措施;
b)若工作可能影響其他繼電保護裝置的正常運行,應停用相關保護裝置或做相應的安全措施;
c)應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以明顯的標志隔開。
6.2 下列現場工作應編制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
a)在與運行設備有聯系的二次回路上進行涉及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的拆、接線工作;
b)在與運行設備有聯系的采樣值(SV)、通用面向對象的變電站事件(GOOSE)網絡中進行涉及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的拔、插光纖或需在運行設備投退相關軟壓板的工作;
c)開展修改、下裝配置文件且涉及運行設備或運行回路的工作;
d)其他需編制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的現場工作。
6.3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的格式和內容參見附錄A。
6.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的“安全措施內容”應按實施的先后順序逐項填寫。
6.5 典型二次安全措施隔離點示例參見附錄B。
6.6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執行前應核對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一致。
6.7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6.8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并重新履行簽發或審批手續。
6.9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編制要求如下:
a)更換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柜(屏)或拆除舊柜(屏)前,應在有關回路對側運行柜(屏)采取二次安全措施;
b)二次安全措施應隔離或屏蔽檢修設備的采樣、跳閘(包括遠跳)、合閘、啟動失靈、閉重等與運行設備相關的二次回路聯系;
c)二次安全措施應優先采用退出裝置壓板、投入檢修硬壓板、斷開二次回路接線等方式。當無法通過上述方法可靠隔離或相關二次設備處于非正常工作的緊急狀態時,方可采取拔出GOOSE、SV光纖的隔離方式,但不得影響其他保護設備正常運行;
d) 采取斷開二次回路方式安全措施時,宜先隔離開出、開入二次回路,再隔離采樣二次回路;
e) 智能終端、間隔保護裝置檢修時,應退出與之相關聯的運行設備對應的GOOSE發送、接收軟壓板;
f) 一次設備停電時,對相應合并單元試驗前,應退出受影響的運行保護中對應該間隔的SV接收軟壓板;
g) 一次設備停電時,對相應智能終端試驗前,應退出受影響的運行保護中對應該間隔的啟動失靈、遠跳、聯跳等軟壓板;
h) 3/2接線方式線路單斷路器檢修時,應投入線路保護對應斷路器強制分位軟壓板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檢修工作影響線路保護正常運行;
i) 若上述安全隔離措施執行后仍然可能影響運行的一、二次設備,應提前申請將相關設備退出運行。
6.10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典型內容的編制順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a)確認運行設備中與待檢設備相關的GOOSE軟壓板、出口硬壓板、SV軟壓板、功能軟壓板等壓板已正確投退;
b)斷開無法通過投退軟壓板隔離的SV、GOOSE光纖回路;
c)投入檢修范圍內的繼電保護、電網安全自動裝置及相關二次設備的檢修硬壓板;
d)采取可靠措施隔離合并單元模擬量輸入側的電流、電壓二次回路;
e)拆除或斷開無法通過投退軟壓板隔離的二次接線。
7 二次安全措施執行要求
7.1 辦理工作票時,應同步辦理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在執行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后,方可開始作業。
7.2 執行安全措施應至少由兩人進行,一人執行一人監護,保證安全措施正確執行。
7.3 安全措施應按照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的順序逐項執行。
7.4 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應采用明顯的標志隔開。
7.5 應仔細核對檢修設備名稱和標志牌,嚴防走錯間隔。
7.6 安全措施執行時,解除與其他運行設備相連的二次回路、硬壓板或拔出SV/GOOSE網絡光纖應有明顯標記,并做好記錄。
7.7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的標識未征得工作負責人同意不應拆除。
7.8 在試驗工作開始前,應逐條核對二次工作安全措施單(票)“執行”欄的安全措施已經全部執行到位,并確保運行設備和檢修設備之間的隔離措施正確完備。
7.9 二次回路拆、接線應使用絕緣工具。帶絕緣把手的工具外露導電部分過長時應使用絕緣膠帶包扎。
7.10 斷開二次回路的外部電纜后,應立即用絕緣膠布包扎好電纜芯裸露部分。
7.11 拔插光纖時應采取防止激光對人眼造成傷害的防護措施。
7.12 拔出光纖時,應在檢修設備或屏柜側執行,并核對所拔光纖所屬屏柜、插件、端口、回路、光纜編號,同時檢查監控后臺的信號是否符合預期。光纖拔出后蓋上防塵帽,盤好放置,做好標識,并確保光纖的彎曲程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7.13 在監控后臺操作保護裝置軟壓板時,應在后臺相應間隔分圖界面中核對軟壓板實際狀態,確認正確后方可繼續操作。保護裝置就地操作軟壓板時,應通過裝置面板查看壓板狀態以及報文,確認正確后
方可繼續操作。
7.14 投入檢修硬壓板時,應在監控后臺核查運行設備是否出現非預期的信號。在投入保護裝置、智能終端、合并單元等二次設備的檢修硬壓板后,應查看裝置指示燈情況、液晶面板變位報文或開入變位,確認設備狀態正常后繼續操作。投入合并單元的檢修壓板后,若閉鎖運行的保護,應立即停止操作,恢復原方式。
7.15 二次回路的變動應按經審批后的圖紙進行,無用的接線應隔離清楚,防止誤拆或產生寄生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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