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43.2-2020 土方機械 使用電力驅動的機械及其相關零件和系統的電安全 第2部分:外部動力機器的特定要求
- 發表時間:2023-03-12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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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GB/T 38943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外部動力的電力驅動土方機械(EMM)電氣系統及其部件的特定安全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車載電壓在50V~36kV范圍內任何頻率的交流電和75V~36kV范圍內的直流電,包括任何重復率脈動直流電的戶外使用的機器。
設備內部的電壓不是車載電壓,因此不在本部分范圍內。
本部分與GB/T 38943.1結合使用,GB/T 38943.1規定了電力驅動土方機械的通用要求,GB/T 38943.3規定了自行式土方機械的特定要求。對于既具有自供電又使用外部動力的土方機械(例如具有內置充電器并具有供電功能的電池供電的機器),也應當符合GB/T 38943.3的要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8943.1-2020 土方機械 使用電力驅動的機械及其相關零件和系統的電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ISO 14990-1:2016,IDT)
ISO 14990-3 土方機械 使用電力驅動的機械及其相關零件和系統的電安全 第3部分:自行式機器的特定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Electrical safety of machines utilizing electric drives or re-lated components and systems-Part 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elf-powered machines)
IEC 60071-1:2006 絕緣配合 第1部分:定義、原則和規則(Insulation Coordination-Part 1:Definitions,principles and rules)
IEC 60071-1 Amd.1:2010 絕緣配合 第1部分:定義、原則和規則(Insulation Coordination-Part 1: Definitions,principles and rules)
IEC 60364-5-52 低壓電氣裝置第5-52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 布線系統(Low-voltage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5-52: Selection and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Wiring systems)
IEC 60445 人機界面、標志和標識的基本原則和安全原則 設備端子、導線線端和導線的標識(Basic and safety principles for man-machine interface, marking and identification-Identification of equipment terminals.conductor terminations and conductors)
IEC 60664-1 低壓系統內設備的絕緣配合 第1部分:原則、要求和試驗(Insulation coordinationfor equipment within low-voltage systems-Part 1: Principles,requirements and tests)
3 術語和定義
GB/T 38943.1-2020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概述
除本章修改的部分,GB/T 38943.1-2020第4章適用于本章。
4.2 特殊條件
附件A提供的查詢表格可作為用戶與供應商就特殊條件,或在本部分的某些條款可能不適用的情況下達成協議的依據。對任何要求的豁免僅限于本部分未包含的情況。
4.3 電源
4.3.1 交流電源
電壓:穩態電壓值為0.9~1.1倍標稱電壓。
頻率:0.99~1.01倍標稱頻率(連續工作);0.98~1.02倍標稱頻率(短時工作)。
諧波:受到2次~5次諧波影響時,交流輸出的有效電壓失真不應超過10%。受到6次~30次諧波影響時,其有效電壓失真允許額外附加2%。
電壓不平衡:三相電源的負序分量電壓和零序分量電壓均不超過正序分量的2%。
電壓中斷:在供電周期中的任意時間,電源供電中斷或零電壓持續時間不應大于3ms,連續中斷間隔時間應大于1s。
電壓下降:一個周期以上電壓下降不超過電源峰值電壓的20%,且連續下降間隔時間超過1s。
4.3.2 直流電源
4.3.2.1 電池供電
電壓:0.85~1.15倍標稱電壓,電池供電運輸工具的情況下,0.7~1.2倍標稱電壓;電壓中斷:時間不超過5ms。
4.3.2.2 換能裝置供電
電壓:0.9~1.1倍標稱電壓。
電壓中斷:時間不超過20ms,且連續中斷間隔時間應大于1s。
注:為了保障電氣設備的正常工作,電源條件應滿足IEC導則106變化。
紋波電壓(峰-峰值):不超過標稱電壓0.15倍。
5 電擊危險防護
5.1 概述
除本章修改的部分,GB/T 38943.1-2020第5章適用于本章。
5.1.1 外部動力土方機械電氣設備的等電位聯結示例見圖2。
5.1.2 對于土方機械接地系統(機器聯結導線)的柔性電纜,應采用適當的措施保證保護導線(體)的連續性。對于易受損的電纜和聯結導線(如拖曳軟電纜),應監測保護接地電路的連續性。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機器電氣設備或相關部分的電源應當關閉:
——檢測到保護接地電路的連續性中斷,或;
——監測方式發生故障。
電池充電器、加熱塊等類似裝置以及接地故障電流漏電保護器(GFCI)、剩余電流裝置(RCD)等相關設備的維護操作除外。
5.1.3 每一個保護導線(體)連接點都應采用IEC 60417中5019符號或字母“PE”進行標記或標簽,或使用綠色和黃色的雙色組合進行標記或標簽,或使用上述方式的任意組合進行標記/標簽。宜用圖形符號標記。
5.2 中性點接地系統類型指南
高壓設備應通過考慮受到電壓范圍和供電電纜長度的限制選擇使用接地系統:
a)中性點直接接地
僅適用于電壓范圍小于2kV(要求具備電源自動斷開)。
b)中性點低阻抗接地
可適用的電壓范圍不大于36kV和電纜長度不大于4km(通常需要具備電源自動斷開)。
c)中性點隔離或高阻抗接地
適用的電壓范圍不大于36kV和電纜長度不大于8km,允許電纜長度取決于連接到電源的所有電纜的電容電抗(通常不需要具備電源自動斷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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