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T 4256-2015 建筑施工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技術規范
- 發表時間:2022-09-05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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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施工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技術措施和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防塵、防毒、防噪聲、防高溫低溫、防輻射、應急處置等職業病危害防治 技術措施的設計、施工、驗收、運行以及職業衛生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 8958 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T 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GB/T 18664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 18871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AQ/T 9002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Z 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GBZ/T 160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GBZ 188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
GBZ/T 189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GBZ/T 192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GBZ/T 229.3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第3部分:高溫
GBZ/T 229.4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第4部分:噪聲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施工 construction
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是各類建筑物的建造過程,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除外)等。
3.2
職業衛生 occupational health
是對工作場所內產生或存在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損害進行識別、評估、預測和控制的一門科學,其目的是預防和保護勞動者免受職業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響和危險,使工作適應勞動者、促進 和保障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福利。
3.3
職業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的工作有關疾病、職業病和傷害。
3.4
職業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
又稱職業病危害因素,在職業活動中產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對職業人群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或條件,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
3.5
職業病 occupational diseases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反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6
職業禁忌證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
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性有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勞動者生命健 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3.7
高溫作業 work (job) under heat stress
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結合的異常氣象條件、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
3.8
工作場所 workplace
勞動者進行職業活動、并由用人單位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點。
3.9
工作地點 work site
勞動者從事職業活動或進行生產管理而經常或定時停留的崗位或作業地點。
4 一般要求
4.1 建筑施工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持續改進單位的職業衛生條件。
4.2 涉及職業危害的工作場所,其工藝過程、設備設施在設計時應符合GBZ 1的要求,工作地點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GBZ 2的要求,并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 設施。
4.3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4 應對整個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辨識和評估,向勞動者明確存在職業危害的工作場所、工藝過程、設備等,并建立檔案。
4.5 應結合季節特點,做好作業人員的防暑降溫、防寒保暖等工作。
4.6 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工藝及職業危害因素參見附錄A。
5 防塵技術措施
5.1 一般防塵措施
5.1.1 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粉塵的施工工藝、施工設備和工具,淘汰粉塵危害嚴重的施工工藝、施工設備和工具。
5.1.2 采用機械化、自動化或密閉隔離操作。如將挖土機、推土機、刮土機、鋪路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的駕駛室或操作室密閉隔離。
5.1.3 勞動者作業時應在上風向操作。
5.1.4 建筑物拆除和翻修作業時,在接觸石棉的施工區域應設置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5.1.5 對施工現場裸露的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成立現場清潔隊每天對施工道路進行清掃和灑水。
5.1.6 原材料在貯存與運輸過程中應有可靠的防水、防雨雪、防散漏措施。
5.1.7 大量的粉狀輔料宜采用密閉性較好的集裝箱(袋)或料罐車運輸。袋裝粉料的包裝應具有良好的密閉性和強度。
5.1.8 根據粉塵的種類和濃度,按照GB/T 18664的要求為勞動者配備符合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并定期更換。
5.2 專項防塵措施
5.2.1 鑿巖作業
5.2.1.1 鑿巖作業應正確選擇和使用鑿巖機械,配備除塵裝置,采取濕式作業法。
5.2.1.2 在缺水或供水困難地區進行鑿巖作業時,應設置捕塵裝置,保證工作地點粉塵濃度符合GBZ 2.1 的要求。
5.2.1.3 對于任何挖方工程、豎井、土方工程、地下工程或隧道均須采取通風措施,保證所有工作場所有足夠的通風,粉塵濃度不得超出GBZ 2.1的規定。
5.2.2 現場拆遷
5.2.2.1 拆遷現場應設置渣土存放場,并按批準的線路和時間將垃圾渣土運出拆遷現場,運至指定的消納處理場。
5.2.2.2 拆遷現場的垃圾渣土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配置灑水設備定期灑水清掃。
5.2.2.3 拆遷現場的道路應采用混凝土進行硬化。
5.2.2.4 應在拆遷現場的施工運輸出口設置車輪清洗設備及相應的排水沉淀設施。
5.2.2.5 運輸垃圾渣土的施工運輸車輛駛出施工現場時,裝載的垃圾渣土高度不應超過車輛槽幫上沿,并用氈布遮蓋,車輪應清干凈。
5.2.3 現場攪拌站
5.2.3.1 為防止地面起塵,攪拌站區域內的地面應硬化處理。
5.2.3.2 攪拌宜采用全封閉式,若無法完全封閉,則應設置在半封閉的機房內,攪拌機上料上部應設置 噴淋設施。
5.2.3.3 散裝水泥應在密閉的水泥罐中貯存,散裝水泥在注入水泥罐過程中,應有防塵措施。現場使 用袋裝水泥時,應設置封閉的水泥倉庫,并將破損水泥袋灑落的水泥裝袋先用。
5.2.3.4 砂、石材料堆放場地應設圍擋圍護,并應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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