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T 4269-2015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工作規范
- 發表時間:2022-09-09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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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報告編寫格式等。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工作。用人單位日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檢測。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GBZ/T 160(所有部分)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GBZ/T 189(所有部分)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GBZ/T 192(所有部分)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3 術語和定義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對工作場所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采樣、測定、測量和分析計算。
4 基本要求
4.1 檢測工作應遵循國家質量管理的相關規定,開展檢測工作的機構應取得計量認證,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
4.2 評價監測、日常定期檢測、監督監測應在正常生產情況下進行。
4.3 異常工況下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應注明檢測時工作場所的生產狀況。
4.4 在易燃、易爆工作場所采樣(測量)時,應使用防爆型采樣(測量)設備。
4.5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調查及現場采樣應在生產經營單位相關人員陪同下進行。
4.6 工作人員在現場調查及采樣時,應穿戴好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
4.7 可能影響監測結果的異常天氣不應進行樣品采集。
4.8 檢測機構對檢測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5 監測類別及其采樣要求
5.1 評價監測
適用于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危害 因素現狀評價等。應選定有代表性的采樣點,連續采樣 3個工作日,其中應包括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的工作日。
5.2 日常監測
適用于對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進行的日常的定期監測。應選定有代表性的采樣點,在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的工作日采樣1個工作日。
5.3 監督監測
適用于職業衛生監督部門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時,對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進行的監測。 應選定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日和采樣點進行采樣。
5.4 事故性監測
適用于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進行的緊急采樣監測。根據現場情況確定采樣點。監 測至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低于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或最高容許濃度為止。
6 檢測工作程序
6.1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調查
6.1.1 工作過程中使用的原料、輔助材料,生產的產品、副產品和中間產物等的種類、用(產)量、 主要成份(濃度)及其理化性質等;
6.1.2 生產工藝、生產方式、勞動組織及工種(崗位)定員等。
6.1.3 各工種作業人員的工作狀況,包括人數、在各工作地點停留時間、工作方式、接觸有害物質的 程度、頻度及持續時間等。
6.1.4 工作地點空氣中有害物質的產生和擴散規律、存在狀態等。
6.1.5 工作地點的衛生狀況和環境條件、衛生防護設施及其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狀況等。
6.1.6 現場調查應攝取并留存必要的影像資料。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內容調查表參見附錄 A。
6.2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辨識
根據生產工藝及使用原輔材料,結合工作場所設置的各工種作業人員的工作方式、活動范圍等情況,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和 GBZ2 的有害因素范圍,辨識出各工種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6.3 制定采樣方案
根據檢測目的,確定采樣天數。
按照 GBZ 159 和 GBZ/T 189 的要求,選擇采樣方法、樣品采集地點、采樣對象和數量。
制定現場采樣方案或計劃,經審核后實施。
現場采樣計劃的編制參見附錄 B。
6.4 職業病危害因素樣品采集
工作場所有害物質的樣品采集,應根據作業人員現場工作情況和采樣方案,按照GBZ 159 的要求,進行采樣前采樣儀器的準備,采樣時應在專用采樣記錄表上做好采樣記錄。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的測量按照 GBZ/T 189 有關要求進行現場測量。
6.5 職業病危害因素測定
工作場所有毒物質的測定按照 GBZ/T 160 有關標準進行定量分析測定。
工作場所粉塵的測定按照 GBZ/T 192 有關標準進行定量分析測定。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的測量按照 GBZ/T 189 有關標準進行現場測量。
6.6 各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濃(強)度計算
粉塵和化學物質濃度的計算,按照 GBZ 159 的計算方法,結合各工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情況,分析計算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CTWA)、短時間接觸最高濃度(CSTEL)、最高濃 度(CMAC)或超限倍數等結果,與 GBZ2.1 限值標準進行比較。
物理因素按照 GBZT 189 有關要求進行現場測量后讀數或計算,結果與 GBZ2.2 限值標準進行比較。
6.7 編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情況,分析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按第 7 章的要求編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書或報告表。
7 檢測報告書編制要求
7.1 概況
7.1.1 受檢測企業基本情況
介紹企業名稱、地址、產品、產量、本次檢測性質或任務來源等內容。
7.1.2 檢測范圍
根據檢測項目來源的目的及要求,檢測項目實際生產的工程內容范圍,或對合同約定的范圍進行檢測。
7.1.3 檢測依據
列出檢測項目引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技術規范和標準;基礎技術資料等的名稱。
7.1.4 質量控制
用文字結合框圖的方式,簡述檢測工作全過程質量的控制措施。
7.2 生產情況
主要介紹生產工藝,原輔料的使用以及產品副產品情況、主要生產設備,用人單位工種設置及勞動組織勞動定員,防護設施設置等情況。
7.3 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
7.3.1 用簡潔的文字、圖表等描述生產工藝過程中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來源及分布。
7.3.2 用人單位設置各工種的工作方式、各工作地點停留時間情況。
7.3.3 各工種作業人員接觸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
7.3.4 分析并確定應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7.4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7.4.1 職業病危害因素測定(量)
介紹化學因素、粉塵、物理因素等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測定(量)方法、儀器、條件、采樣頻次、職業接觸限值、采樣點設置等內容。附實驗室檢驗報告。
7.4.2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檢驗結果經整理分析后,用簡潔的文字、結果與限值列表報告等進行合理表述,并對結果進行分析。
7.5 結論與建議
針對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情況,給出明確結論,分析超標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書格式要求參見附錄 C。
7.6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表編制
工作場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小于等于 5 種(其中物理因素不小于 2 種),可編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表。
報告表格式參見附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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