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1098-2009 煤礦用光干涉式甲烷氣體傳感器
- 發表時間:2022-10-17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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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礦用光干涉式甲烷氣體傳感器的術語及定義、型號和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煤礦井下有瓦斯氣體和煤塵爆炸危險環境使用的煤礦用光干涉式甲烷氣體傳感器 (以下簡稱:傳感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改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eqv ISO 480:1997)
GB/T 2423.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A:低溫(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4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Db:交變濕熱試驗方法(eqv IEC 68-2-30:1980)
GB/T 2423.5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Ea和導則:沖擊(idt IEC 68-2-27:1987)
GB/T 2423.8 電子電工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Eb和導則:自由跌落(idt IEC 68-2-32:1990)
GB/T 2423.10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Fc和導則:振動(正弦)(idt IEC 68-2-6:1982)
GB 2829 《周期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生產過程穩定性的檢查)》
GB 3836.1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4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eqv IEC 60079-11:1999)
GB 42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eqv IEC 529:1980)
GB 9969.1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AQ 1043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標識
AQ 6203 煤礦用低濃度載體催化式甲烷傳感器
MT 28 光干涉甲烷測定器
MT/T 154.10 煤礦用安全儀器儀表產品型號編制方法和管理辦法
MT 209 煤礦通信、檢測、控制用電工電子產品通用技術要求
MT 210 煤礦通信、檢測、控制用電工電子產品基本試驗方法
MT/T 408煤礦用直流穩壓電源
3 術語和定義
3.1
顯示值 displayed value
傳感器顯示的測量數值。
3.2
零點 zero point
傳感器在清潔空氣中正常工作時的顯示值。
3.3
標定點 calibration point
傳感器為滿足測量準確度所選擇的校準氣樣值。
3.4
報警點 alarm point
傳感器依據使用要求所預先設置的報警啟動值。
3.5
基本誤差 basic error
在正常試驗條件下確定的傳感器測量誤差值。
3.6
穩定性 stability
在規定的工作條件和時間內,傳感器的零點和標定點保持在允許變化范圍內的性能。
3.7
響應時間 (T90 )T90 response time
甲烷濃度發生階躍變化時,傳感器輸出達到穩定值的90%的時間。
4 產品分類和型號及基本參數
4.1 產品分類
傳感器可分為:液晶、發光數碼管等兩種顯示方式。
4.2 型號
依據MT/T 154.10標準要求進行型號編制。
4.3 基本參數
傳感器產品基本參數如表1所示:
表1 基本參數
序號 | 參數名稱 | 規格等級要求 | |
1 | 本質安全型直流電源電壓(DC)等級 | 24V、18V、15V、12V、9V | |
2 | 信號制式 | 電流型(DC) | (1~5)mA或(4~20)mA |
頻率型(DC) | (200~1000)Hz,脈沖寬度不小于0.3ms。 | ||
數字信號型 | 傳速率(1200、2400、4800、9600)bps,電平不小于3V。 | ||
3 | 顯示方式 | 液晶電平 | 強烈的背景光,大于1英寸, 三位半顯示甲烷濃度 |
發光數碼管 | 三位半LED數碼管顯示甲烷濃度。 | ||
4 | 傳感器量程 | (0~10.0)%CH4 | |
5 | 傳感器聲光報警功能 | 聲級強度應不小于80 dB(A); 光信號在暗處能見度應不小于20 m; 綠色顯示正常工作、紅色顯示為報警、紅色加黃色顯示為超限緊急報警(閃爍)。 | |
6 | 傳感器連接電纜 | 傳輸電纜單芯截面積:≤1.5mm2; 傳輸距離:≥2 km; R ≤12.8Ω/km、C ≤0.1μF/km、L ≤1mH/km。 |
5 技術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傳感器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按經規定的程序和國家授權的試驗部門審批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5.1.2 傳感器及其相關聯的設備,應經通過國家授權的防爆檢驗機構聯檢。與傳感器配套的關聯設備應具有有效期內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5.1.3 傳感器防爆型式:礦用本質安全型,防爆標志為“ExibI”。
5.2 工作環境條件
本產品應該在下列環境條件下正常工作:
a)溫度:(-10~+40)℃;
b)相對濕度:≤98%(+25℃時);
c)大氣壓力:(80~116)kPa;
d)風速:不大于8 m/s;
e)在煤礦井下環境有甲烷混合物(瓦斯)和煤塵爆炸性及瓦斯抽放管道用,無強烈震動及淋水的場所;
f)貯存溫度:(-40~+60)℃。
5.3 外觀及結構要求
5.3.1 傳感器的顯示窗應透光良好,數碼、符號均應清晰完好。其表面、鍍層或涂層不應有氣泡、裂痕、明顯剝落和斑點。設計結構應合理,堅固耐用。
5.3.2 傳感器外殼、接插件和零件應采取防腐措施,金屬零部件不應有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涂、鍍層應均勻、牢固,顏色一致;印制電路板應至少涂覆兩次三防(防腐、防霉、防潮)漆。
5.3.3 外接插件應有明顯的符號加以區別或采取防止誤插的措施,所有功能指示燈應色彩分明,有永久標志(銘牌)應清晰可見,安裝牢固。
5.3.4 傳感器采用環境擴散式取樣,采樣頭應有防塵和防風罩,保證在正常情況下工作。
5.3.5 傳感器外殼緊固螺栓應采用專用(特殊螺栓)實施安全保護,防止井下作業人員隨意打開。
5.3.5 傳感器應以體積百分比濃度表示測量值,采用數字顯示(VOL單位體積摩爾),其分辨率應不低于0.01% CH4,并應能表示值的正或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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