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102-2009 煤礦用粉塵濃度傳感器
- 發表時間:2022-10-17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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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礦用粉塵濃度傳感器(以下簡稱傳感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煤礦使用的粉塵濃度傳感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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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與定義
3.1
零點 zero point
傳感器在清潔空氣環境中正常工作時的顯示值。
3.2
基本誤差 basic error
在本標準規定實驗條件下確定的傳感器測量誤差值。
4 技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傳感器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按照經規定程序和國家授權的檢驗部門審批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4.1.2 傳感器的型號按照MT154.10的要求進行。命名如下:
例如測量范圍為0~500 mg/m3的光學式粉塵濃度傳感器,可命名為GCG500型。
4.1.3 與傳感器配套的遙控器應具有有效期內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和防爆合格證書。
4.2 正常工作環境條件
a)大氣壓力:(80~110)kPa;
b) 環境溫度:(0~40)℃;
c) 相對濕度:≤95%(25℃)。
4.3 貯存溫度:(-40~50)℃。
4.4 外觀與結構
4.4.1 傳感器表面不應有明顯的凹痕、劃傷、裂隙、變形等缺陷;涂、鍍層不應起泡、龜裂和脫落;金屬零件不應有銹蝕和機械損傷。
4.4.2 應在傳感器表面醒目位置標明制造廠名、規格、型號、測量范圍、煤礦安全標志和防爆標志。
4.4.3 傳感器的顯示窗應透光良好,數碼、符號均應清晰完好。印制電路板應涂覆兩遍三防(防腐、防霉、防潮)絕緣漆。
4.5 傳感器采用數字顯示,其單位為mg/m3。
4.6 零位穩定性和基本誤差
4.6.1 零位穩定性
在清潔空氣環境中,傳感器的顯示值或輸出信號值(換算成粉塵濃度值)應不超過5.0。
4.6.2 基本誤差
±15.0%。要求零位穩定性和基本誤差2個試驗連續做,且中間不應調整傳感器。
4.7 采樣流量穩定性
8h內采樣流量穩定性:標稱值的±3.0%。
4.8 工作穩定性
傳感器連續工作15天的基本誤差應符合4.6.2的規定。
4.9 輸出信號制式
應選用如下信號制式:
a) 頻率:(200~1000)Hz,脈沖寬度大于0.3ms;
b) 電流:(1~5)mA。
4.10 傳感器的工作電壓:(12~24)V。
4.11 傳感器最大啟動電流和最大工作電流應小于170mA。
4.12 當關聯設備輸入電壓小于等于18V時,傳感器與關聯設備的傳輸距離應不小于1.5km;當關聯設備輸入電壓大于18V時,傳感器與關聯設備的傳輸距離應不小于2km。關聯設備的顯示值或輸出信號值(換算為粉塵濃度值)應符合4.6.2的規定。
4.13 工作噪聲: 小于等于60dB(A)。
4.14 傳感器本安端與外殼之間,在常態時的絕緣電阻應大于等于50MΩ;交變濕熱試驗后,絕緣電阻應大于等于1.5MΩ。
4.15 傳感器本安端與外殼之間應能承受電壓為500V/50Hz、持續時間為1min的絕緣介電強度試驗,應無擊穿、無閃爍現象,且漏電流小于等于5mA。
4.16 傳感器經工作溫度、貯存溫度、交變濕熱試驗后,零位穩定性應符合4.6.1的規定。
4.17 傳感器經振動試驗后,接插件和零部件應無松動和脫落;零位穩定性應符合4.6.1的規定。
4.18 傳感器經沖擊試驗后,應無損壞痕跡,接插件和零部件應無松動和脫落;零位穩定性應符合4.6.1的規定。
4.19 傳感器經跌落試驗后,接插件和零部件應無松動和脫落;零位穩定性應符合4.6.1的規定。
4.20 防爆要求
4.20.1 傳感器中任何與本質安全性能有關的元件,應符合GB 3836.4中的有關規定,在正常工作和故障狀態下,不得在超過元件安裝條件和溫度范圍規定的最大電流、電壓和功率額定值的三分之二的情況下工作。
4.20.2 傳感器外殼防護性能應符合GB 4208中 IP54的規定。
4.20.3 傳感器采用塑料外殼時,外殼表面絕緣電阻應不超過1GΩ,且外殼阻燃性能應符合GB 3836.1中的有關規定。。
4.20.4 傳感器應能通過GB 3836.4規定的火花點燃試驗。傳感器與關聯設備通過4.12規定傳輸距離所需長度的電纜連接后,應能通過GB 3836.4規定的火花點燃試驗。
4.20.5 傳感器在正常和故障狀態下其最高表面溫度應小于等于150℃。
4.20.6 傳感器外殼結構、電器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GB 3836.4中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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