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041.3-2008 采煤機電氣調速裝置技術條件 第3部分:電磁調速裝置
- 發表時間:2022-10-23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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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MT/T 1041 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煤機行走部電磁調速裝置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
本部分適用于采煤機行走部的電磁調速裝置(以下簡稱電磁調速裝置)。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MT/T 1041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2423.4-1993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 Db: 交變濕熱試驗方法(eqv IEC 68-2-30:1980)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 “d ” (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4-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 4 部分:本質安全型 “i”(eqv IEC 60079-11:1999)
GB/T 4942.1-2006 旋轉電機整體結構的防護等級 ( IP 代碼 ) 分級 (IEC 60034-5:2000,IDT)
GB 14048.1-2006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 總則 (IEC 60947-1:2001,MOD)
AQ 1043-2007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標識
MT/T 81-1998 滾筒采煤機 型式檢驗規范
MT/T 1041.1-2007 采煤機電氣調速裝置技術條件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MT/T 1041.1—2007 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
電磁調速裝置 speed-adjustable equipment by electromagnetism
以電磁轉差方式調節改變電磁調速電動機輸出軸轉速的裝置。由電磁調速電動機和電磁調速控制器組成。
3.2
電磁調速電動機 speed-adjustable motor by electromagnetism
電磁調速裝置的一個部件(或部分)由異步電動機(拖動電動機)、電磁轉差離合器(包括測速傳感器)組成。
3.3
額定勵磁電流 rated excitation current
電磁調速電動機在最大轉速時輸出轉矩達到額定轉矩時的勵磁電流。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電磁調速裝置應符合本部分和 MT/T 1041.1—2007 的要求,并按照經規定程序由國家指定的檢驗單位審查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4.1.2 電磁調速裝置中的電磁調速電動機應為礦用隔爆型,其電磁調速控制器可以組裝在采煤機的礦用隔爆型或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電控箱內。
4.1.3 電磁調速裝置中的電磁調速電動機防護等級應符合 GB /T4942.1-2006 的規定,不低于 IP54。
4.1.4 電磁調速裝置中的異步電動機(拖動電動機)的性能應符合異步電動機相關標準的要求.
4.2 正常使用條件
4.2.1 電磁調速裝置在下列環境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a)安裝在滾筒采煤機的機身上;
b) 周圍環境溫度不高于+40 ℃,不低于-5 ℃;
c) 海拔不高于 2 000m;
d) 周圍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 95 % (25 ℃時);
e) 在無破壞絕緣的氣體或蒸氣環境中;
f) 含有瓦斯和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煤礦地下采煤工作面;
g) 采取防滴水措施的地方;
h) 采用水冷式的電磁調速電動機,冷卻水進水溫度應不高于+30 ℃,不低于+5℃,并且其下方的出水口應敞開。
4.3 結構與防爆要求
4.3.1 隔爆外殼
4.3.1.1 電磁調速裝置的外殼應采用鋼板或鑄鋼制成。
4.3.1.2 電磁調速裝置的外殼隔爆接合面應符合 GB 3836.2-2000 中第 5 章的規定。
4.3.1.3 電磁調速裝置外殼的隔爆性能應符合 GB 3836.2-2000 的規定,應能承受 GB 3836.2-2000 中 15.1 規定的外殼耐壓試驗和 15.2 規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
4.3.1.4 電磁調速裝置的外殼在精加工后應按GB 3836.2-2000 中 15.1.2.1 或 16.3 的規定進行靜壓試驗。試驗時外殼應無結構損壞,也無可能影響隔爆性能的永久變形。
4.3.2 電纜引入裝置
4.3.2.1 電磁調速裝置的電纜引入裝置應符合 GB 3836.1-2000 中第 16 章和 GB 3836.2-2000 中第 12 章的規定。
4.3.2.2 電磁調速裝置的電纜引入裝置應按 GB 3836.1-2000 中附錄 D 的規定進行夾緊試驗,并且還應按GB 3836.2-2000 中附錄 D 的規定進行隔爆型電纜引入裝置試驗。
4.3.2.3 電磁調速裝置的電纜引入裝置的橡膠密封圈應按 GB 3836.1-2000 中附錄 D 的規定進行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
4.3.3 接線端子和接線空腔
4.3.3.1 電磁調速裝置的接線空腔和接線空腔內接線端子應符合 GB 3836.1-2000 中第 14 章的規定。
4.3.3.2 電磁調速裝置接線端子絕緣套管應符合 GB 3836.1-2000 中第 11 章的規定。
4.3.4 接地
電磁調速裝置接地連接件應符合GB 3836.1-2000中第15章的規定。
4.3.5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電磁調速裝置接線腔和主腔內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應符合MT/T 1041.1—2007中4.3.7的規定。
4.3.6 本質安全電路
4.3.6.1 電磁調速裝置中的本質安全電路設備結構和有關元件、組件和連接應符合 GB 3836.4-2000 的規定。
4.3.6.2 本質安全電路應能通過 GB 3836.4-2000 中 10.4 規定的用火花試驗裝置進行的試驗。
4.3.7 緊固件
電磁調速裝置的緊固件應符合GB 3836.1-2000中第9章和GB 3836.2-2000中第10章的規定。
4.4 性能要求
4.4.1 絕緣性能
4.4.1.1 繞組的絕緣電阻
電磁調速電動機中電磁離合器的勵磁繞組絕緣電阻在熱狀態或溫升試驗后應不低于0.25 M?。
4.4.1.2 耐電壓試驗
電磁調速電動機中電磁離合器的勵磁繞組應能承受歷時 1min 的耐電壓試驗,而不發生擊穿,試驗電壓的頻率為 50Hz,電壓的有效值為 1500V。
4.4.2 溫升
電磁調速電動機中電磁離合器勵磁繞組應采用 F 或H 級絕緣。在 4.2 規定的使用條件下,電磁調速電動機以額定輸出運行到各部分熱穩定,電磁離合器勵磁繞組的溫升(電阻法)應不超過表 1 的規定。
表 1
部位 | 絕緣等級 | 溫升限值(電阻法) K |
電磁離合器勵磁繞組 | F | 110 |
H | 130 |
4.4.3 調速特性
4.4.3.1 速度調節范圍
電磁調速裝置的最低轉速應不高于1/10的最高轉速,其最高轉速應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規定。
4.4.3.2 速度穩定精度
電磁調速裝置在規定的調速范圍內按5.9.1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得的速度穩定精度應不低于1%,速度穩定精度按公式(1)計算。
式中:
δ1 ———速度穩定精度;
ntmax———電磁調速裝置在1h內以5min的間隔周期連續測量若干個轉速nt中的最大值,單位為轉每分(r/min);
ntmin ———電磁調速裝置在1h內以5min的間隔周期連續測量若干個轉速nt中的最小值,單位為轉每分(r/min)。
4.4.3.3 變轉矩調速特性和轉速變化率
電磁調速裝置應能依據負載的變化調整輸出轉矩,其在調速范圍內輸出額定轉矩時的轉速變化率應不大于2.5%。 轉速變化率按公(2)式計算。
式中:
δ2 ——轉速變化率;
n10 ——電磁調速裝置在控制器某一給定信號下輸出為10%額定轉矩時的轉速,單位為轉每分(r/min);
ne——電磁調速裝置在控制器為和n10對應的同一給定信號下輸出為額定轉矩時的轉速,單位為轉每分(r/min);
nemax——電磁調速裝置在輸出為額定轉矩時的最高轉速,單位為轉每分(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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