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079-2008 礦用斷電控制器
- 發表時間:2022-10-23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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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礦用斷電控制器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礦用斷電控制器(以下簡稱斷電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191-2000,eqv ISO 780:1997)
GB/T 2423.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A:低溫(GB/T 2423.1-2001, 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B:高溫(GB/T 2423.2-2001, 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4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 Db:交變濕熱試驗方法(GB/T 2423.4-1993, eqv IEC 68-2-30:1980)
GB/T 2423.5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二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Ea 和導則:沖擊(GB/T 2423.5-1995,idt IEC 68-2-27:1987)
GB/T 2423.10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二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Fc 和導則:振動(正弦)(GB/T 2423.10-1995,idt IEC 68-2-6:1982)
GB/T 2829-2002 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
GB 3836.1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 1998)
GB 3836.2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 2 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 1990)
GB 3836.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 3 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 1990)
GB 3836.4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 4 部分:本質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
GB 4208 外殼防護等級(IP 代碼)(GB 4208-1993,eqv IEC 529:1989)
GB/T 5080.1-1986 設備可靠性試驗 總要求(idt IEC 605-1:1978)
GB/T 5080.7 設備可靠性試驗 恒定失效率假設下的失效率與平均無故障時間的驗證試驗方案(GB/T 5080.7-1986,idt IEC 605-7:1978)
GB/T 10111 利用隨機數骰子進行隨機抽樣的方法
GB/T 17626.3-200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idt IEC 61000-4-3:1995)
GB/T 17626.4-1998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idt IEC 61000-4-4:1995)
GB/T 17626.5-1999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idt IEC 61000-4-5:1995)
AQ 6201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
MT 210 煤礦通信、檢測、控制用電工電子產品基本試驗方法
MT/T 286 煤礦通信、自動化產品型號編制方法和管理辦法
MT/T 772-1998 煤礦監控系統主要性能測試方法
MT/T 899 煤礦用信息傳輸裝置
MT/T 1004 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條件
MT/T 1005 礦用分站
3 產品分類
3.1 型號
產品型號應符合MT/T 286的規定。
3.2 分類
3.2.1 按防爆型式分:
a)本質安全型;
b)隔爆兼本質安全型;
c)其他。
3.2.2 按供電電源分:
a)交流供電;
b)直流供電;
c)無供電電源。
3.2.3 按結構分:
a)獨立;
b)與電源一體化;
c)與分站一體化;
d)其他。
4 技術要求
4.1 一般要求
斷電器應符合本標準和MT/T 1004、MT/T 1005、AQ 6201等標準的要求,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
4.2 環境條件
4.2.1 斷電器一般應在下列條件下正常工作:
a)環境溫度:在 0℃~+40℃、-5℃~+40℃、-10℃~+40℃和-20℃~+40℃中選取。
b)平均相對濕度:不大于 95%(+25℃);
c)大氣壓力:80 kPa~106 kPa;
d) 無顯著振動和沖擊的場合。
4.2.2 斷電器應能承受下列貯運條件:
a) 高溫:+60℃;
b) 低溫:-40℃;
c) 平均相對濕度:95%(+25℃);
b)振動:50 m/s2;
e)沖擊:500 m/s2。
4.3 供電電源
4.3.1 交流供電電源:
a)額定電壓:36 V,127 V,220 V,380 V,660 V,1 140 V 等,允許偏差:-25%~+10%;
b)諧波:不大于 10%;
c)頻率:50 Hz,允許偏差±5%。
4.3.2 直流供電電源:電壓范圍 9 V~24 V,周期與隨機偏移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4.4 主要功能
4.4.1 斷電器應具有動合和動開接點輸出。動合和動開接點均能根據輸入信號輸出相應的控制狀態且保持。
4.4.2 斷電器的輸出應能滿足交流或直流控制的需要。
4.4.3 斷電器應具有被控設備饋電狀態監測、顯示和信號輸出功能。
4.4.4 交流或直流供電的斷電器應具有電源指示。
4.4.5 斷電器應具有輸出狀態指示。
4.5 主要技術指標
4.5.1 輸入輸出信號
4.5.1.1 數字信號應符合 MT/T 899 的有關規定。
4.5.1.2 采用雙電平和無源輸出的開關量信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有源輸出高電平電壓應不小于+3.0 V(輸出電流為 2mA 時),有源輸出低電平電壓應不大于+0.5 V(輸出電流為 2 mA 時);
b)無源輸出截止狀態的漏電阻應不小于 100 kΩ,無源輸出導通狀態的電壓降應不大于 0.5 V(電流為 2 mA 時)。
4.5.2 輸出控制接點容量
應符合GB 3836.4的有關規定,且能滿足控制要求,在相關標準中明確規定。但不得低于下列要求:
a) 本質安全接點:直流 24 V/100 mA;
b) 非本質安全接點:交流 660 V/0.3 A,380 V/0.5 A,36 V/3A;直流 60 V/1 A。
4.5.3 輸出控制接點組數
應能滿足控制要求,并在相關標準中明確規定。但至少有1組動合和動開接點。
4.5.4 輸出控制接點參數
4.5.4.1 機械接點:
a) 導通電阻:<0.1 Ω;
b) 分斷電阻:>100 MΩ。
4.5.4.2 電子接點:
a)導通壓降:≤2 V;
b)截止漏電流:≤0.3 mA。
4.5.5 信號傳輸距離
分站至斷電器最大傳輸距離不得少于2 km。
4.5.6 輸出控制距離
應能滿足控制要求,并在相關標準中明確規定。
4.5.7 控制執行時間
從接收到控制信號到輸出相應控制狀態的時間應不大于0.5s 。
4.6 電源波動適應能力
供電電壓在規定的電壓波動范圍內變化時,斷電器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技術指標不得低于本標準的要求。
4.7 結構
4.7.1 緊固件應有防止自動松脫的措施。
4.7.2 金屬零部件應進行防銹、防蝕處理。
4.7.3 其他結構要求應符合 GB 3836.1~GB 3836.4 和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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