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334-2008 煤礦鉛酸蓄電池防爆特殊型電源裝置
- 發表時間:2022-10-24
- 來源:共立消防
- 人氣: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礦鉛酸蓄電池防爆特殊型電源裝置(以下簡稱“電源裝置”)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在具有甲烷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礦井下使用的電源裝置。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191-2000,eqv IEC 780:1997)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eqv IEC 60079-1:1990)
GB 4208-1993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eqv IEC 529:1989)
MT/T 154.2-1996 煤礦用電器設備產品型號編制方法和管理辦法
MT 658 煤礦用特殊型鉛酸蓄電池
MT/T 875-2000 煤礦電機車電源裝置用隔爆型插銷連接器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防爆特殊型電源裝置 special type explosion proof
由煤礦用特殊型鉛酸蓄電池、蓄電池箱、隔爆型插銷連接器(或接線盒)和連接導線組成的電源裝置。
3.2
蓄電池箱 battery box
按照本標準要求制造的專供組裝煤礦用特殊型鉛酸蓄電池的箱子,由箱體和箱蓋組成。
3.3
連接導線 lead connector
按照本標準要求制造的專供電源裝置內煤礦用特殊型鉛酸蓄電池極柱連接使用的導線。
4 產品分類
4.1 型式
電源裝置的防爆型式為礦用特殊型 ExsⅠ。
4.2 基本參數
額定電壓(V):48,60,88,90,96,110,132,140,192,216,252,336。額定容量(Ah):330,350,385,440,560,620,730,850,935,1200。
注: 也可按廠方設計的額定電壓和額定容量。
4.3 產品型號
產品型號編制按MT/T 154.2-1996的規定進行。產品型號主要由“產品類型代號”、“第一特征代號”、“主參數”和“修改序號”組成。產品類型代號為DX(電源裝置),第一特征代號為T(特殊型), 主參數為額定電壓(V)/額定容量(Ah)。
示例 :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電源裝置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
5.1.2 電源裝置運行環境溫度為(-10~+40)℃。
5.1.3 電源裝置在運行過程中應保持良好狀態,其報廢和更換參見附錄 A 的規定。
5.2 結構
電源裝置中蓄電池的安裝應牢固可靠,蓄電池之間以及蓄電池與蓄電池箱之間應采用耐酸絕緣材料制成的隔離物隔開,并牢固塞緊,隔離物應制成利于自然通風和箱底排液的結構。
5.3 爬電距離
電源裝置中相鄰蓄電池之間的最大放電電壓宜不超過24V,極柱之間的爬電距離不應小于35㎜。如果最大放電電壓超過24V,則每超過2V,爬電距離應增加1mm。
5.4 氫氣積聚濃度
電源裝置內部(不包括蓄電池內部)的任何地方,氫氣積聚的濃度不得超過0.3%(體積比)。
5.5 連接導線
5.5.1 連接導線所用電纜應是阻燃的耐酸絕緣銅芯軟電纜,電纜芯線與鉛銻合金接頭采用鑄接方法連接,連接處應進行壓合處理和密封處理。
5.5.2 電纜芯線與鉛銻合金接頭的鑄接應牢固可靠,其兩端接觸電阻在 20℃時應不大于 20μΩ。
5.5.3 電纜芯線與鉛銻合金接頭的連接處應具有耐酸性能,經耐酸試驗后,其內部結構應無酸液侵蝕現象。
5.6 連接
5.6.1 電源裝置內部蓄電池連接可用耐酸銅芯軟電纜或鉛銻合金硬連接條與耐酸銅芯軟電纜混合配用,連接線(或硬連接條)和引出線均采用雙線制,且每根連接線(或硬連接條)應能承受回路額定電流。
5.6.2 電源裝置中連接線(或硬連接條)與蓄電池的連接可采用焊接或其他方法,連接應牢固可靠,其接觸電阻(從極柱平面中心到接頭中心)在 20℃時應不大于 20μΩ。
5.6.3 電源裝置中連線兩端極柱間的溫差應不大于 5℃,整個箱內極柱溫差應不大于 10℃。
5.6.4 電源裝置中連接線(或硬連接條)與蓄電池極柱連接后裸露帶電部分應有可靠的耐酸絕緣護套, 并留有測量用的小孔。
5.7 電源裝置絕緣性能
電源裝置應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蓄電池組極柱對蓄電池組外殼(地)的絕緣電阻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電源裝置額定電壓 u V | 最小對地絕緣電阻kΩ |
u≤50 | 10 |
50<u≤100 | 15 |
100<u≤150 | 25 |
150<u≤200 | 30 |
200<u≤250 | 35 |
250<u≤300 | 40 |
u>300 | 45 |
5.8 蓄電池箱
5.8.1 蓄電池箱蓋應能承受沖擊能量 75J 的沖擊試驗,試驗后耐酸絕緣覆蓋層應不破裂、不損壞,箱蓋應不出現影響使用的變形。
5.8.2 金屬結構的箱體和箱蓋的內表面,均應采用耐酸絕緣材料予以覆蓋(排液孔應內側包覆至外側)。覆蓋層應牢固可靠,在電源裝置規定的使用年限內不應脫落、損壞。耐酸絕緣覆蓋層絕緣電阻值應不小于 5MΩ。
5.8.3 蓄電池箱應制成氫氣不易積聚的結構,蓄電池箱應開設通風孔,箱蓋在裝配狀態時應有與水平方向約 5o的夾角,箱底應制成利于電源裝置內部垂直方向上自然通風的結構。
5.8.4 蓄電池箱的防護等級應符合 GB 4208-1993 規定的 IP22 的要求。
5.8.5 蓄電池箱上蓋與蓄電池頂端間隙應不小于 10mm。
5.8.6 蓄電池箱底部應設有排液孔,位置應不影響機車性能。
5.8.7 蓄電池箱上蓋應有只有專用工具才能打開的閉鎖裝置,外殼表面應設“離開充電房不準開蓋” 的警告牌。
5.8.8 蓄電池箱應設起吊裝置。
5.8.9 蓄電池箱應有與機車固定的裝置。
5.8.10 吊掛式蓄電池箱應設吊掛裝置,并能承受機車以最大速度運行而突然剎車的慣性,而不影響其安全性能。
5.9 隔爆型插銷連接器(或接線盒)
5.9.1 電源裝置的引出線與其他電氣設備的連接應采用隔爆型插銷連接器(或接線盒),隔爆型插銷連接器應符合MT/T 875-2000的要求,隔爆型接線盒應符合GB3836.1-2000、GB3836.2-2000的要求。
5.9.2 隔爆型插銷連接器(或接線盒)應牢固地固定在蓄電池箱上,引出線通過蓄電池箱處應添加絕緣物(如套管),并對絕緣物兩端加以固定。
5.10 煤礦用特殊型鉛酸蓄電池
煤礦用特殊型鉛酸蓄電池應符合MT 658的規定。
6 試驗方法
6.1 外觀及結構檢查
外觀及結構用目測法檢查。
6.2 極柱間爬電距離檢測
極柱間爬電距離用量具測量。
6.3 氫氣積聚濃度試驗
6.3.1 試驗在下列條件下進行:
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如需看標準全文,請到相關授權網站購買標準正版。
-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IG-541滅火系統采用的IG-541混合氣體滅火劑是由大氣層中的氮氣(N2)、氬氣(Ar)和二氧化碳(CO2)三種氣體分別以52%、40%、8%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種滅火劑
-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由瓶架、滅火劑瓶組、泄漏檢測裝置、容器閥、金屬軟管、單向閥(滅火劑管)、集流管、安全泄漏裝置、選擇閥、信號反饋裝置、滅火劑輸送管、噴嘴、驅動氣體瓶組、電磁驅動
-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七氟丙烷(HFC—227ea)滅火系統是一種高效能的滅火設備,其滅火劑HFC—ea是一種無色、無味、低毒性、絕緣性好、無二次污染的氣體,對大氣臭氧層的耗損潛能值(ODP)為零,是鹵代烷1211、130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適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