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908-2005 石油儲罐阻火器
- 發表時間:2022-11-15
- 來源:共立消防
- 人氣: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儲罐阻火器的術語和定義、型號編制、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產品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編寫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于原油、汽油和煤油等輕質油品儲罐上安裝的石油儲罐阻火器(以下簡稱阻火器)性能的評定和試驗。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836.2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60079-1:1990)
GB/T 4237 不銹鋼熱軋鋼板
GB/T 9112 鋼制管法蘭 類型與參數
GB/T 9438 鋁合金鑄件
GB 9969.1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
GB/T 13306 標牌
GB/T 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阻火器 flame arrester
由阻火芯、阻火器外殼及配件構成用于阻止火焰(爆燃或爆轟)通過的裝置。
3.2
阻火芯 arrester element
在規定條件下允許易燃、易爆氣體通過而阻止火焰通過的部件。
4 型號編制
4.1 編制方法
4.2 標記示例
公稱通徑為100mm的波紋板式阻火器表示為ZHQ-B-100-X。
5 分類
按阻火芯的結構可分為:
a)波紋板式;
b) 絲網式;
c) 其他型式。
6 要求
6.1 外觀
6.1.1 阻火器各構成部件應無明顯加工缺陷或機械損傷,外表面須進行防腐蝕處理,防腐涂層應完整、均勻。
6.1.2 標牌應牢固地設置在阻火器的明顯部位。
6.1.3 在阻火器的明顯部位應永久性標出介質流動方向。
6.2 材料
6.2.1 阻火器殼體應采用碳素鋼、鑄鋁制造,其性能應符合GB/T 11352、GB/T 9438的規定,也可采用機械強度和耐腐蝕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質的其他金屬材料。
6.2.2 阻火芯宜采用不銹鋼制造,其性能應符合GB/T4237的規定,也可采用機械強度和耐腐蝕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質的其他金屬材料。
6.2.3 阻火器內及連接處的墊片不得使用動物或植物纖維。
6.3 耐腐蝕性能
6.3.1 耐鹽霧腐蝕性能
按7.3規定的方法進行鹽霧腐蝕試驗,阻火芯不應有明顯的腐蝕損壞。試驗后阻火器阻爆性按7.6.1~7.6.7的規定試驗時,應能阻火。
阻火芯材質為不銹鋼的阻火器無此項要求。
6.3.2 耐二氧化硫腐蝕性能
按7.4規定的方法進行鹽霧腐蝕試驗,阻火芯不應有明顯的腐蝕損壞。試驗后阻火器阻爆性按7.6.1~7.6.7的規定試驗時,應能阻火。
阻火芯材質為不銹鋼的阻火器無此項要求。
6.4 強度
按7.5規定的方法進行阻火器殼體強度試驗,阻火器殼體不應出現滲漏、裂痕或永久變形。
6.5 阻爆性能
按7.6規定的方法進行13次阻爆試驗,試驗時間不超過3天,阻火器應每次都能阻火。
6.6 耐燒性能
按7.7規定的方法進行耐燒試驗,阻火器應能經受1h耐燒,試驗過程中應無回火現象。
6.7 連接形式
6.7.1 阻火器的連接形式應為法蘭連接,并符合GB/T 9112的規定。
6.7.2 阻火器殼體上連接部分隔爆接合面的間隙要求應符合GB3836.2的規定。
6.8 壓力損失、通氣量
6.8.1 阻火器的流體壓力損失應不大于表1的規定。
表1 壓力損失
罐內壓力/Pa | 295 | 540 | 800 | 980 | 1 300 | 1 765 | 2 000 |
壓力損失/Pa | 10 | 11 | 16 | 20 | 26 | 36 | 40 |
6.8.2 阻火器的通氣量應不小于表2的規定。
表2 通氣量
公稱通徑/mm | 50 | 80 | 100 | 150 | 200 | 250 |
通氣量/(m3/h) | 150 | 300 | 500 | 1000 | 1800 | 2 800 |
7 試驗方法
7.1 試驗條件
除另行注明外,本章規定的試驗應在正常大氣條件下進行,即:
a) 環境溫度:15℃~35℃;
b)相對濕度:45%~75%;
c)大氣壓力:86kPa~106 kPa。
7.2 外觀檢查
對照設計圖樣和相關技術文件資料,目測或用通用量器具檢查,被測阻火器的外觀、連接形式等基本參數應符合6.1、6.7的要求。被測阻火器的材料應符合6.2的要求。
7.3 鹽霧腐蝕試驗
試驗在噴霧式鹽霧腐蝕箱中進行。試驗用鹽水溶液質量濃度為20%,密度為1.126g/cm3~1.157g/cm3。
將樣品清除油漬后,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腐蝕箱中間部位。腐蝕箱溫度控制在35℃±2℃。從被測樣品上滴下的溶液不能循環使用。在腐蝕箱內至少應從兩處收集鹽霧,以調節試驗過程中的噴霧速率和試驗用鹽水溶液的濃度,每80cm2的收集面積,連續收集16h,每小時收集1.0mL~2.0mL鹽溶液,其質量濃度應為19%~21%。
試驗周期10天,連續噴霧。試驗結束后,將樣品用清水清洗并置于溫度20℃±5℃、相對濕度不超過70%的環境中自然干燥7天,檢查樣品的腐蝕情況,試驗結果應符合6.3.1的要求。
7.4 二氧化硫腐蝕試驗
試驗在化工氣體腐蝕試驗裝置中進行。試驗裝置內按體積比每24h加入1%的二氧化硫氣體。放置在試驗裝置底部的平底大口器皿中注入足夠的蒸餾水,靠自然揮發形成潮濕的環境,試驗裝置內溫度保持在45℃±2℃。
將樣品清除油漬后,按正常使用位置懸掛在試驗裝置的中間部位,試驗裝置頂部凝聚的液滴不得滴在樣品上。
試驗周期16天,試驗結束后,將樣品置于溫度20℃±5℃、相對濕度不超過70%的環境中自然干燥7天,檢查樣品的腐蝕情況,試驗結果應符合6.3.2的要求。
試驗所用的二氧化硫氣體亦可每天在試驗裝置內由Na2S2O3x5H2O溶液和稀硫酸反應制取。
7.5 強度試驗
7.5.1 液壓強度試驗裝置用液壓源應具備消除壓力脈沖的穩壓功能,壓力測量儀表的精度不低于1.5級,試驗裝置的升壓速率應在使用壓力范圍內可調。
7.5.2 將被測阻火器進口與液壓強度試驗裝置相聯,排除連接管路和阻火器腔內空氣后,封閉阻火器出口。壓力應在20s內勻速增加至0.9 MPa,保持壓力5min后泄壓,檢查樣品。試驗結果應符合6.4的要求。
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如需看標準全文,請到相關授權網站購買標準正版。
-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IG-541滅火系統采用的IG-541混合氣體滅火劑是由大氣層中的氮氣(N2)、氬氣(Ar)和二氧化碳(CO2)三種氣體分別以52%、40%、8%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種滅火劑
-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由瓶架、滅火劑瓶組、泄漏檢測裝置、容器閥、金屬軟管、單向閥(滅火劑管)、集流管、安全泄漏裝置、選擇閥、信號反饋裝置、滅火劑輸送管、噴嘴、驅動氣體瓶組、電磁驅動
-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七氟丙烷(HFC—227ea)滅火系統是一種高效能的滅火設備,其滅火劑HFC—ea是一種無色、無味、低毒性、絕緣性好、無二次污染的氣體,對大氣臭氧層的耗損潛能值(ODP)為零,是鹵代烷1211、130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適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