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509-2009 阻燃木質復合地板
- 發表時間:2022-11-18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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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阻燃木質復合地板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等為基材,以涂料或浸漬紙為飾面材料,通過阻燃處理,達到一定阻燃等級,具有阻燃功能的木質復合地板。
本標準不適用于塑料、橡膠、金屬、無機非金屬材料為基材的復合地板。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
GB/T 8626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
GB/T 18102 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
GB/T 18103 實木復合地板
GB/T 24507 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阻燃 fire retardant
抑制、減緩或終止火焰傳播。
3.2
阻燃木質復合地板 composite wood floor of fire retardant
以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等為基材,以涂料或浸漬紙為飾面材料,通過阻燃處理,達到一定阻燃等級,具有阻燃功能的木質復合地板。
3.3
燃燒性能 burning behavior
材料在特定條件下的燃燒特性。
3.4
可燃性 combustibility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材料能夠被引燃且能持續燃燒的特性。
3.5
產煙毒性 fire effluents hazard
材料燃燒時產生的煙氣,通過呼吸或者部分感官接觸對人或動物引起的危害程度。
3.6
鋪地材料 flooring
鋪設在建筑物地面表層的材料,包含表層、基材、夾層及其膠粘劑組成的材料。
3.7
材料產煙率 yield of smoke from material
材料在產煙過程中進入空間的質量相對于材料總質量的百分率。它是一種反映材料熱分解或燃燒進行程度的參數。
4 分類
4.1 按木質地板種類分:
a)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
b) 阻燃實木復合地板;
c)阻燃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
d)其他阻燃木質復合地板。
4.2 按燃燒性能分:
a) Bn級;
b)Ca級。
5 要求
5.1 通用技術要求
5.1.1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規格尺寸及偏差按GB/T 18102執行。
5.1.2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外觀質量按GB/T 18102執行。
5.1.3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標按GB/T 18102執行。
5.1.4 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外觀質量按GB/T 18103執行。
5.1.5 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外觀質量按GB/T 24507執行。
5.1.6 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規格尺寸和偏差按GB/T 18103執行。
5.1.7 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規格尺寸和偏差按GB/T 24507執行。
5.1.8 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標按GB/T 18103執行。
5.1.9 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標按GB/T 24507執行。
5.2 燃燒性能等級
阻燃木質復合地板燃燒性能分級見表1。
表1 阻燃木質復合地板燃燒性能等級的劃分
序 號 | 燃燒性能 | 產煙毒性 | 產煙量 |
1 | Bn | t1 | s1 |
2 | Cn | t1 | s1 |
注:Bn、Cn右下標fl表示鋪地材料,t1表示產煙毒性等級,s1表示產煙量等級。 |
5.3 可燃性要求
點火15s,觀察5s,總計20s的時間,要求火焰蔓延長度小于或等于150mm,并記錄火焰蔓延的實際長度。例如:當某一厚度地板,點火15s,觀察5s后,火焰蔓延長度為120mm時,達到了阻燃木質復合地板的Bn和Cn級的要求,且記錄可燃性檢驗火焰蔓延長度為120mm,其他類似。
6 檢驗方法
6.1 規格尺寸檢驗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規格尺寸檢驗按GB/T 18102進行;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規格尺寸檢驗按GB/T 18103進行;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規格尺寸檢驗按 GB/T 24507進行。
6.2 外觀質量檢驗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外觀質量檢驗按GB/T 18102進行;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外觀質量檢驗按GB/T 18103進行;阻燃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外觀質量檢驗按GB/T 24507進行。
6.3 理化性能檢驗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理化性能檢驗按GB/T 18102進行;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理化性能檢驗按GB/T 18103進行;阻燃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理化性能檢驗按GB/T 24507進行。
6.4 燃燒性能檢驗
按GB8624規定的方法進行。
6.5 阻燃木質復合地板可燃性檢驗方法
阻燃木質復合地板可燃性檢驗按照GB/T 8626規定的方法進行。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類型
7.1.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包括以下項目:
a)外觀質量;
b)規格尺寸;
c)理化性能;
d)可燃性。
7.1.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包括第5章全部項目。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當原輔材料及生產工藝發生較大變動時;
b)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c)在正常生產時,燃燒性能每兩年檢驗一次;
d)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合同規定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7.2 抽樣方案和判定規則
7.2.1 規格尺寸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規格尺寸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GB/T 18102進行;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規格尺寸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照GB/T 18103進行;阻燃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規格尺寸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照GB/T 24507進行。
7.2.2 外觀質量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外觀質量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GB/T 18102進行;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外觀質量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照GB/T 18103進行;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外觀質量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照GB/T 24507進行。
7.2.3 理化性能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
阻燃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理化性能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GB/T 18102進行;阻燃實木復合地板的理化性能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GB/T 18103進行;阻燃浸漬紙層壓板飾面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理化性能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按GB/T 24507進行。
7.2.4 阻燃性能檢驗抽樣和判定規則
7.2.4.1 組批原則
同一班次、同一規格、同一類產品為一批。
7.2.4.2 抽樣
在一批產品中隨機抽取三塊。
7.2.4.3 不同厚度規格判定規則
相同原料和工藝生產的木質復合地板存在多個不同厚度規格時,應每一厚度分別判定級別。
7.3 綜合判斷
產品外觀質量、規格尺寸、理化性能、燃燒性能檢驗結果全部達到相應等級要求,判定合格。
7.4 檢驗報告
出廠檢驗報告內容包括:被檢驗產品的類別、外觀質量、規格尺寸、理化性能、阻燃等級、檢驗依據標準等全部細節。注明檢驗結果及其結論,且注明檢驗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有必要說明的問題。
8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標志
8.1.1 產品標記
在產品適當的部位標記制造廠家名稱、廠址、注冊商標、產品名稱、阻燃等級、標準號、規格、生產日期、檢驗員代號等。
8.1.2 包裝標簽
包裝標簽應標注生產廠家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出廠日期、注冊商標、產品名稱、阻燃等級、標準號、規格、數量以及防潮、防曬等標記。
8.2 包裝
產品應按不同類型、規格、出廠檢驗等級和阻燃等級分別妥善包裝。
8.3 運輸和貯存
產品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應平整堆放,注意防潮、防雨、防曬、防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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