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08-2021 塑料 燃燒性能的測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 發表時間:2022-11-20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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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描述了塑料和非金屬材料的條形試樣處于50W火焰條件下,水平或垂直方向燃燒性能的實驗室測定方法。本試驗方法適用于確定材料的線性燃燒速率和自熄性。
本文件適用于按GB/T 6343-2009測定的表觀密度不低于250kg/m3的固體和泡沫材料燃燒性能的測定。
本文件包含兩種試驗方法。方法A是水平燃燒,用于測定規定條件下材料的線性燃燒速率。方法B是垂直燃燒,用于測定規定條件下材料的自熄性。
注1:ISO 9772規定了表觀密度不高于250kg/m2的材料的燃燒特性的試驗方法。
ISO 9773規定了使用本文件方法B,因為薄產生變形或者燃燒到夾具的材料的試驗方法。
注2:預選指南由 IEC 60695-1-30提供。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169.22-2015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22部分:試驗火焰 50 W火焰 裝置和確認試驗方法(IEC 60695-11-4:2011,IDT)
GB/T 5471-2008 塑料 熱固性塑料試樣的壓塑(ISO 295:2004,IDT)
GB/T 9352-2008 塑料 熱塑性塑料材料試樣的壓塑(ISO 293:2004,IDT)
GB/T 12006.1-2009 塑料 聚酰胺 第1部分:黏數測定(ISO 307:2007,IDT)
GB/T 17037.1-2019 塑料 熱塑性塑料材料注塑試樣的制備 第1部分:一般原理及多用途試樣和長條形試樣的制備(ISO 294-1:2017,MOD)
GB/T 17037.5-2020 塑料 熱塑性塑料材料注塑試樣的制備 第5部分:各向異性評估用標準試樣的制備(ISO 294-5:2017,MOD)
ISO 9773:1998/AMD 1:2003 塑料 與小火焰引燃源接觸的薄而軟的垂直試樣的燃燒性能的測定(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burning behaviour of thin flexible vertical specimens in contact with a small-flame ignition source-Amendment 1:Specimens)
ISO 16012:2015 塑料 試樣線性尺寸的測定(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linear dimensions of test specimens)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余焰 afterflame
在規定條件下移去引燃源后,材料的持續火焰。
3.2
余焰時間 afterflame time
余焰持續的時間。
注:方法B中規定的t1和t2。
3.3
余輝 afterglow
在規定條件下移去引燃源火焰終止后,或者沒有產生火焰時,材料的持續輝光。
3.4
余輝時間 afterglow time
余輝持續的時間。
注:方法B規定的t3。
3.5
燃燒性能 burning behavior
<著火試驗>將試樣置于規定的燃燒條件下,檢驗其對火或耐火的反應。
3.6
無通風環境 draught-free environment
局部氣流不能顯著影響實驗結果的空間。
注:定性示例,如,一個蠟燭火焰保持不受影響的空間。定量示例,如,空氣速度最大規定為0.1m/s或0.2m/s的小規模著火試驗。
3.7
著火危險 fire hazard
由著火引起的不期望的潛在性物質或條件。
3.8
著火試驗 fire test
測量著火性能或將物體暴露在火災影響范圍內的試驗。
注:著火試驗的結果可用于量化火焰劇烈程度或決定試樣抗火性質或對著火的反應。
3.9
火焰前端 flame front
在材料表面或經由氣體混合物傳播的有焰燃燒區域邊界。
3.10
可燃性 flammability
在規定條件下材料或產品燃燒產生火焰的能力。
3.11
線性燃燒速率 linear burning rate
在規定條件下單位時間材料燃燒的長度。
注1:通用單位是米每秒(m/s)。
注2:本文件中使用的單位是毫米每分(mm/min)。
注3:不推薦使用燃燒速率或燃燒的速率。
3.12
熔滴 molten drip
材料因受熱軟化或液化而滴落的熔融滴落物。
注:小液體可以是燃燒著或不燃燒的。
3.13
自熄(動詞) self-extinguish(verb)
在無外界物質的影響下停止燃燒。
注:不推薦使用自熄的。
4 原理
將長方形條狀試樣一端固定在水平或垂直夾具上,另一端暴露于規定的試驗火焰中。通過測量線性燃燒速率,評價試樣在規定條件下的水平燃燒性能。通過測量余焰和余輝時間(觀察材料是否自熄)、燃燒程度和燃燒顆粒的滴落情況,評價試樣在規定條件下的垂直燃燒性能。
5 試驗的意義
5.1 垂直和水平試驗
在規定條件下材料著火試驗在對比不同材料的相對燃燒性能,控制制造工藝或評定燃燒特性的變化中具有重要意義。從這些著火試驗中得到的結果取決于試樣形狀和方向,試樣周圍的環境以及引燃源的條件。
著火試驗方法的顯著特點是將試樣放置在水平或者垂直位置,這樣能夠區分不同材料的可燃性等級。
注1:從水平燃燒(HB)和垂直燃燒(V)方法所獲得的試驗結果并不等同。
注2:從本試驗方法(HB和V)所獲得的試驗結果不等同于GB/T 5169.17-2017中的5VA和5VB燃燒試驗,因為試驗火焰的熱功率在本試驗中為50W而在GB/T 5169.17-2017中為500W。
5.2 試驗結果的使用限制
按本文件獲得的試驗結果不應被單獨用于描述或評定特定材料在真實著火條件下的著火危險。著火危險的評定需要考慮諸多因素,例如燃料作用,燃燒強度(放熱速率),燃燒產物和環境因素,包括引燃源性質,被暴露材料的取向和通風條件。
5.3 影響燃燒性能的物理特性
由燃燒試驗測量的燃燒性能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例如材料的密度、各向異性和試樣的厚度。
5.4 收縮和變形
某些試樣可能在施加火焰但未引燃時發生收縮或產生形變。在這種情況下,應增加同樣厚度的試樣來獲取有效的試驗結果。若不能在此厚度獲取有效的試驗結果,則說明這些材料并不適用于使用本試驗方法的評定。
對于薄而軟的試樣的可燃性等級,以及對于施加火焰但未引燃卻已有一個以上試樣發生收縮的情況,應采用ISO 9773:1998/AMD 1:2003提供的試驗方法。
5.5 試樣老化情況的影響
某些塑料試樣的燃燒性能可能隨著時間發生變化。因此,可以適當地對其進行老化,并且應在老化前后來進行性能測試。優選的烘箱條件為在70℃±2℃下處理168h±2h。也可以使用相關方協商一致的其他老化時間和溫度,若使用則應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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