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69.31-2008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31部分:火焰表面蔓延 總則
- 發表時間:2022-11-22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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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GB/T 5169的本部分給出了評定電工電子產品及所用材料表面火焰蔓延的導則。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51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5169.1-2007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部分:著火試驗術語(IEC 60695-4:2005,IDT)
ISO/IEC 13943:2000 消防安全 術語
ISO 2592:2000 閃點和燃點測定方法(克利夫蘭開口杯法)
3 術語和定義
以下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部分定義采用了GB/T 5169.1-2007和ISO 2592:2000中的定義。
3.1
燃燒 combustion
物質和氧化劑發生的放熱反應。
注:通常燃燒發出伴有火焰和/或可見光的煙氣。
[ISO/IEC 13943:2000,定義23]
3.2
損壞面積 damaged area
在規定的條件下,因著火而受到永久損傷的表面積的總和。
注1:用m2表示。
注2:本術語的使用者應說明所考慮的損壞類型。可包括例如:材料損失、變形、軟化、熔化、炭化、燃燒、熱解或化學侵蝕。
[ISO/IEC 13943:2000,定義27]
3.3
損壞長度 damaged length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材料損壞面積在一規定方向的最大長度。(見燃燒長度)注:用m表示。
3.4
燃燒長度 extent of combustion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材料因燃燒或熱解而損壞的最大長度,不包括僅是變形的損壞部分。(見損壞長度)
[GB/T 5169.1-2007,定義3.16]
3.5
著火 fire
a)以放熱和生成廢水廢氣為特征的燃燒過程,同時伴有煙霧和/或火焰和/或灼熱現象;
b)在時間和空間方面均失控的快速燃燒蔓延。
[GB/T 5169.1-2007,定義3.19]
3.6
著火危險 fire hazard
著火造成生命傷害或損失和/或財產損失的可能性。
[GB/T 5169.1-2007,定義3.26]
3.7
燃點 fire point
在標準試驗條件下,在小火焰施加至產品表面后,產品起燃且持續燃燒至規定的時間的最低溫度。
3.8
火情 fire scenario
對特定場所真實火災或大規模模擬試驗,從起燃前到燃燒結束的一個或多個階段條件(包括環境條件)的詳細描述。
[GB/T 5169.1-2007,定義3.32]
3.9
火焰(名詞)flame(noun)
通常有發光的氣相燃燒區域。
[ISO/IEC 13943:2000,定義60]
3.10
火焰前沿 flame front
在氣相狀態下,材料表面燃燒區域的邊界。
[GB/T 5169.1-2007,定義3.34]
3.11
阻燃(名詞) flame retardant(noun)
為了抑制或延遲火焰的出現和/或減小火焰傳播(蔓延)速率,在材料中添加一種物質或對材料進行的一種處理。
注:使用阻燃劑并非必然抑制著火。
[ISO/IEC 13943:2000,定義65]
3.12
火焰蔓延 flame spread
火焰前沿的傳播。
[GB/T 5169.1-2007,定義3.36]
3.13
轟燃 flash-over
在封閉的空間內可燃材料的整個表面突然轉入著火狀態。
[GB/T 5169.1-2007,定義3.42]
3.14
閃點 flashpoint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產品受熱產生的蒸氣遇火即燃時,該產品的最低溫度。
注:用℃表示。
[GB/T 5169.1-2007,定義3.43]
3.15
完全著火 fully developed fire
可燃材料全部轉化為著火的狀態。
[ISO/IEC 13943:2000,定義80]
3.16
熱通量 heat flux
單位面積、單位時間內發出、傳遞或接收的熱能的總和。
注:用W·m-表示。
[ISO/IEC 13943:2000,定義85]
3.17
熱釋放速率 heat release rate
在著火或著火試驗時,單位時間釋放出的熱能。
注:標準單位是W。
3.18
起燃 ignition
燃燒的開始。
[ISO/IEC 13943:2000,定義96]
3.19
引燃源 ignition source
引起燃燒的能量源。
[ISO/IEC 13943:2000,定義97]
3.20
起燃溫度(最低)ignition temperature(minimum)
按試驗方法的規定,材料或引燃源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可以開始持續燃燒時的(最低)溫度。
注:起燃需要足夠的可燃氣體和氧化劑(空氣)。維持燃燒需要足夠的可燃氣體產生速度。最低起燃溫度包含無限長時間地施加熱應力的條件。就實際用途而言,標準應規定合適的最低起燃溫度。
[GB/T 5169.1-2007,定義3.51]
3.21
熱解 pyrolysis
材料受熱產生的不可逆的化學分解。
[GB/T 5169.1-2007,定義3.70]
3.22
熱解前沿 pyrolysis front
材料表面熱解的邊界。
[GB/T 5169.1-2007,定義3.71]
3.23
火焰表面蔓延 surface spread of flame
移開引燃源后火焰通過液體或固體表面的傳播。
[ISO/IEC 13943:2000,定義160]
3.24
火焰表面蔓延速率 surface spread of flame rate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單位時間火焰表面蔓延的距離。
3.25
熱慣量 thermal inertia
導熱系數、密度和比熱的乘積。
注1:當材料暴露于熱通量時,表面溫度上升的速率主要取決于材料的熱慣量值。材料被加熱時,熱慣量低的材料其表面溫度迅速升高,反之亦然。
注2:標準單位是J2·s-1·m-4K-2。
4 火焰蔓延的原理
4.1 液體
液體表面的火焰表面蔓延受液體閃點和燃點的影響。閃點是液體在規定試驗條件下被加熱至產生的蒸氣遇火即燃時的最低溫度。在這種情況下,按ISO 2592:2000(克利夫蘭開口杯法)測量閃點。
注:重要的是確定試驗方法,因為所描述的在開放的液體表面上的火焰蔓延,ISO 2592:2000是適用的。另一個可選的閃點測試方法在ISO 2719(賓斯基-馬丁閉口杯法)中列明,測量在一個受限空間的閃點,且用于探測揮發性材料的微小數量,該標準被引用于絕緣液體的IEC標準。這種方法所測得的閃點明顯低于ISO 2592:2000的方法。
燃點是液體不僅起燃而且將會持續燃燒的溫度。火焰表面蔓延速率持續增加到液體被加熱至它的閃點。當液體溫度高于它的閃點時,火焰表面蔓延速率取決于氣相參數,如果液體溫度低于它的閃點時則取決于液相參數。氣相參數包括氣流、火焰和熱輻射的影響。液相參數包括對流運動,表面張力和液體粘性。
4.2 固體
固體表面的火焰表面蔓延總是與外界因素(風和通風)產生氣流和火焰本身所產生的氣流相關。與火焰表面蔓延方向相反的氣流(逆流)會降低火焰表面蔓延速率,而與火焰表面蔓延方向相同的氣流(助風)會提高火焰表面蔓延速率。
對于在底部起燃的垂直試驗樣品,火焰向頂部移動,定義為火焰表面上蔓延。面對于在頂部起燃的垂直試驗樣品,火焰向底部移動,這種狀況定義為火焰表面下蔓延。對于水平試驗樣品,火焰向起燃區域側向移動,這種狀況定義為火焰表面側蔓延。
試驗樣品起燃后,如果火焰傳送了充分的熱通量,大部分是熱傳導所產生的熱通量,火焰傳播就會出現,熱解前沿的前端將持續熱解,并且將以充分的速率起燃。
熱解前沿前面傳遞的熱通量的大小取決于試驗樣品的熱釋放速率,反之,耐起燃性是試驗樣品的最低起燃溫度和表面加熱速率的函數。
表面加熱速率依次是若干試驗樣品性質的函數:
a)厚度;
b)導熱系數(k);
c)密度(p);
d)比熱(c)。
就試驗樣品的厚度來說,表面以下的材料能夠傳導帶走熱量,因而會降低表面加熱速率并提高耐起燃性。在薄的試驗樣品中就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因此耐起燃性較低。
k、p、c的乘積為“熱慣量”。如果熱慣量高,例如在固態金屬的狀態下,表面加熱的速率會相對較低,因而達到起燃溫度所需要的時間也相對較長。如果熱慣量低,例如一些泡沫塑料或低密度可燃材料,表面加熱速率相對較高,因而達到起燃溫度所需要的時間也相對較短。
在參考文獻ISO/TR 5658-1中給出了關于固體火焰蔓延的更加詳細的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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