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69.44-2013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44部分:著火危險評定導則 著火危險評定
- 發表時間:2022-11-23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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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GB/T 5169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評定導則和對人、動物及財物有直接危害的著火危險試驗方法的制定導則。本部分所說的產品是指完整的電工電子設備及其部件(包括元件)和電工電子絕緣材料。
本部分概述了識別適合于產品著火試驗方法和操作準則的危險評定程序。該方法的原則是識別與產品有關的火災事件(火情),并確定可測量的著火性能與這類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結果的相關程度,以及確定適合于能導致可接受火災結果或完全消除火災事件的性能的試驗方法和操作要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169.2-2013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2部分:著火危險評定導則 總則(IEC 60695-1-10:2009,IDT)
GB/T 5169.20-2006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20部分:火焰表面蔓延 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IEC 60695-9-2:2005,IDT)
GB/T 5169.26-2008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26部分:煙模糊 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IEC 60695-6-2:2005,IDT)
GB/T 5169.30-2008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30部分:熱釋放 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IEC 60695-8-2:2008,IDT)
ISO/TR 13387:1999(所有部分)消防安全工程(Fire safety engineering)
ISO/IEC 13943:2008 消防安全 詞匯(Fire safety-Vocabulary)
IEC 60695-1-21:2008 著火危險試驗 第1-21部分:電工產品的著火危險評定導則 起燃性 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Fire hazard testing-Part 1-21:Guidance for assessing the fire hazard of electro-technical products-Ignitability-Summary and relevance of test methods)
IEC/TS 60695-5-2:2002 著火危險試驗 第5-2部分:燃燒流的腐蝕危害 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Fire hazard testing-Part 5-2:Corrosion damage effects of fire effluents-Summary and relevance of test methods)
IEC/TR 60695-7-2:2002 著火危險試驗 第7-2部分:燃燒流的毒性 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Fire hazard testing-Part 7-2:Toxicity of fire effluent-Summary and relevance of test methods)
3 術語和定義
ISO/IEC 13943:2008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為方便使用,將其中部分引用于下文。
3.1
窒息物質 asphyxiant
引起組織缺氧而導致中樞神經系統衰弱或心血管系統受影響的有毒物質。
注:能產生意識喪失和最終死亡。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7]
3.2
可用安全逃生時間 available safe escape time;ASET
對于一個室內人員而言,其可用逃生時間為起燃時間點至估計室內人員已無能力逃生時間點之間的時間間隔,室內人員無能力逃生即指其不能采取有效逃生行為而到達安全避難所或其他安全的地方。
注1:起燃時間可為已知的,例如在某些著火模型或著火試驗中;該時間亦可被假設,例如基于評估工作對所察覺到的時間的反應。基本上,起燃時間的測定都是被規定的。
注2:該定義等同于無能力致使不能逃生。其他的ASET衡量標準也可用。如果存在替代標準,有必要進行說明。
注3:每個室內人員可能會有不同的ASET值,這取決于室內人員的個人特征。
[ISO/IEC 13943:2008,定義4.20]
3.3
建筑環境 built environment
建筑物或其他構造。
示例:海上平臺、土木工程建筑(如:隧道、橋梁和礦井)以及交通工具(如:汽車和船舶)。
注:ISO 6707-1包含大量與建筑環境相關的術語和定義。
[ISO/IEC 13943:2008,定義4.26]
3.4
燃燒 combustion
物質與氧化劑的放熱反應。
注:燃燒通常會放出燃燒流,并伴有火焰和/或灼
[ISO/IEC 13943:2008,定義4.46]
3.5
燃燒產物 combustion product/product of combustion
燃燒所得的固體、液體和氣體物質。
注:燃燒產物可以包括燃燒流、灰塵、燒焦物、灰渣和/或煙塵。
[ISO/IEC 13943:2008,定義4.48]
3.6
有效燃燒熱 effective heat of combustion
在給定的時間間隔內,試樣燃燒產生的熱釋放除以其質量損失。
注1:如果試樣全部轉化為揮發性的燃燒產物或者所有燃燒產物均被完全氧化,則該有效燃燒熱等同于燃燒的凈熱值。
注2:其代表性單位為千焦每克(kJ·g-1)。
[ISO/IEC 13943:2008,定義4.74]
3.7
周圍環境 environment
當暴露于火災中時,可能對事物或人造成影響的條件和周圍情況。
[ISO/IEC 13943:2008,定義4.80]
3.8
逃生 escape
能到達避難所或安全場所的有效行為。
[ISO/IEC 13943:2008,定義4.82]
3.9
暴露劑量 exposure dose
可吸入毒性氣體或燃燒流的最大量的測定,通過濃度-時間曲線下的面積積分得出。
注1:對于燃燒流,其代表性單位為克乘以分鐘每立方米(g·min·m-3)。
注2:對于毒性氣體,其代表性單位為微升乘以分鐘每升(μL·min·L-1)(在T=298K、P=1atm時)。
[ISO/IEC 13943:2008,定義4.89]
3.10
煙的消光面積 extinction area of smoke
煙所占的體積乘以煙的消光系數。
注:是對煙總量的一種測量,其代表性單位為平方米(m2)。
[ISO/IEC 13943:2008,定義4.92]
3.11
著火 fire
<通常>以排放熱和燃燒流為特征的燃燒過程,常伴有煙和/或火焰和/或灼熱。
注:在英語中,“fire”用于表示三種概念,其中的著火(3.12)和火災(3.13)兩個是關于不同方式的自支持燃燒的特定類型,它們在法語和德語中為兩個不同的術語。
[ISO/IEC 13943:2008,定義4.96]
3.12
著火 fire
(受控的)有意提供有用效果的自燃,其燃燒程度在時間和空間上受到控制。
[ISO/IEC 13943:2008,定義4.97]
3.13
火災 fire
(非受控的)無意提供有用效果的自燃,其燃燒程度在時間和空間上不受控制。
[ISO/IEC 13943:2008,定義4.98]
3.14
燃燒流 fire effluent
在著火情況下,由燃燒或熱解產生的所有氣體和氣溶膠,包括懸浮顆粒。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05]
3.15
火勢的發展 fire growth
放熱速率和溫度增加的著火發展階段。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11]
3.16
著火危險 fire hazard
由著火引起不期望的潛在性物質或條件。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12]
3.17
著火風險 fire risk
著火伴有其后果可量化測定的可能性。
注:通常用著火發生概率和著火后果的乘積對其進行評估。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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