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907-2018 鋼結構防火涂料
- 發表時間:2022-11-06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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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鋼結構防火涂料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建(構)筑物鋼結構表面使用的各類鋼結構防火涂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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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鋼結構防火涂料 fire resistive coating for steel structure
施涂于建(構)筑物鋼結構表面,能形成耐火隔熱保護層以提高鋼結構耐火極限的涂料。
3.2
截面系數 section factor
無保護鋼構件每單位長度外表面面積與單位長度對應體積的比值。
4 分類和型號
4.1 分類
4.1.1 按火災防護對象分為:
a) 普通鋼結構防火涂料:用于普通工業與民用建(構)筑物鋼結構表面的防火涂料;
b)特種鋼結構防火涂料:用于特殊建(構)筑物(如石油化工設施、變配電站等)鋼結構表面的防火涂料。
4.1.2 按使用場所分為:
a)室內鋼結構防火涂料:用于建筑物室內或隱蔽工程的鋼結構表面的防火涂料;
b)室外鋼結構防火涂料:用于建筑物室外或露天工程的鋼結構表面的防火涂料。
4.1.3 按分散介質分為:
a)水基性鋼結構防火涂料:以水作為分散介質的鋼結構防火涂料;
b)溶劑性鋼結構防火涂料:以有機溶劑作為分散介質的鋼結構防火涂料。
4.1.4 按防火機理分為:
a)膨脹型鋼結構防火涂料:涂層在高溫時膨脹發泡,形成耐火隔熱保護層的鋼結構防火涂料;
b)非膨脹型鋼結構防火涂料:涂層在高溫時不膨脹發泡,其自身成為耐火隔熱保護層的鋼結構防火涂料。
4.2 耐火性能分級
4.2.1 鋼結構防火涂料的耐火極限分為:0.50 h、1.00h、1.50 h、2.00h、2.50h和3.00h。
4.2.2 鋼結構防火涂料耐火性能分級代號見表1。
表1 耐火性能分級代號
耐火極限(F,) h | 耐火性能分級代號 | |
普通鋼結構防火涂料 | 特種鋼結構防火涂料 | |
0.50≤F,<1.00 | F,0.50 | F,0.50 |
1.00≤F,<1.50 | F,1.00 | F,1.00 |
1.50≤F,<2.00 | F,1.50 | F,1.50 |
2.00≤F,<2.50 | F,2.00 | F,2.00 |
2.50≤F,<3.00 | F,2.50 | F,2.50 |
F,≥3.00 | F,3.00 | F,3.00 |
注:F,采用建筑纖維類火災升溫試驗條件;F,采用烴類(HC)火災升溫試驗條件。 |
4.3 型號
鋼結構防火涂料的產品代號以字母GT表示;鋼結構防火涂料的相關特征代號為:使用場所特征代號N和W分別代表室內和室外,分散介質特征代號S和R分別代表水基性和溶劑性,防火機理特征代號P和F分別代表膨脹型和非膨脹型;主參數代號以表1中的耐火性能分級代號表示。
鋼結構防火涂料的型號編制方法如下:
示例1:
GT-NRP-F,1.50-A,表示室內用溶劑性膨脹型普通鋼結構防火涂料,耐火性能為F,1.50,自定義代號為A。
示例2:
GT-WSF-F,2.00-B,表示室外用水基性非膨脹型特種鋼結構防火涂料,耐火性能為F,2.00,自定義代號為B。
5 技術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用于生產鋼結構防火涂料的原材料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和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1.2 鋼結構防火涂料應能采用規定的分散介質進行調和、稀釋。
5.1.3 鋼結構防火涂料應能采用噴涂、抹涂、刷涂、輥涂、刮涂等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方法施工,并能在正常的自然環境條件下干燥固化,涂層實干后不應有刺激性氣味。
5.1.4 復層涂料應相互配套,底層涂料應能同防銹漆配合使用,或者底層涂料自身具有防銹性能。
5.1.5 膨脹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的涂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非膨脹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的涂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
5.2 性能要求
5.2.1 室內鋼結構防火涂料的理化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室內鋼結構防火涂料的理化性能
序號 | 理化性能項目 | 技術指標 | 缺陷 類別 | |
膨脹型 | 非膨脹型 | |||
1 | 在容器中的狀態 | 經攪拌后呈均勻細膩狀態或稠厚流體狀態,無結塊 | 經攪拌后呈均勻稠厚流體狀態,無結塊 | C |
2 | 干燥時間(表干)/h | ≤12 | ≤24 | C |
3 | 初期干燥抗裂性 | 不應出現裂紋 | 允許出現1~3條裂紋,其寬度應≤0.5mm | C |
4 | 粘結強度/MPa | ≥0.15 | ≥0.04 | A |
5 | 抗壓強度/MPa | - | ≥0.3 | C |
6 | 干密度/(kg/m3) | - | ≤500 | C |
7 | 隔熱效率偏差 | ±15% | ±15% | - |
8 | pH值 | ≥7 | ≥7 | C |
9 | 耐水性 | 24h試驗后,涂層應無起層、發泡、脫落現象,且隔熱效率衰減量應≤35% | 24h試驗后,涂層應無起層、發泡、脫落現象,且隔熱效率衰減量應≤35% | A |
10 | 耐冷熱循環性 | 15次試驗后,涂層應無開裂、剝落、起泡現象,且隔熱效率衰減量應≤35% | 15次試驗后,涂層應無開裂、剝落、起泡現象,且隔熱效率衰減量應≤35% | B |
注1:A為致命缺陷,B為嚴重缺陷,C為輕缺陷;“一”表示無要求。 注2:隔熱效率偏差只作為出廠檢驗項目。 注3:pH值只適用于水基性鋼結構防火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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